各相关单位:
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杭州市滨江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滨江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1年8月20日-9月20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馈
请将有关意见反馈高新区(滨江)城管局办公室,联系人:赵倩,联系电话:86038969
2、邮件反馈
请将有关建议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ehe0166@163.com。
3、信函反馈
请将信函寄送至高新区(滨江)城管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58号彩宏大厦615,邮编:310052)。来稿请附姓名、联系方式。
杭州市滨江区城管局
2021年8月20日
《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起草情况说明
现将《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亚运会城市管理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容市貌和社会治理水平,彰显城市品质,营造“迎亚运”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目的意义
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标,按照“无街不美景、无处不精细”的要求,开展城市家具、户外广告(招牌)、电子走字屏、各类宣传设施和车辆乱涂乱贴、破损不洁等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设置标准、审批备案流程及管理养护要求,着力治理违法违规设置、重复设置、失管失修、功能残缺、品质不高、闲置废弃、乱贴乱画等问题,建立健全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为举办2022年亚运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环境秩序和氛围。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条块联动,统分结合。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以块兜底”的办法,按照“产权单位负责、属地兜底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分头实施、分块负责、分类施策,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控增量,规范存量。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对新增设施严把准入条件,严控增量;暂停所有电子走字屏的审批备案。对现有存量部分设施,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按管理要求履行审批、备案、登记、报备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改造;违法违规设置、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市容市貌管理中的运用,构建“一张清单一张网”管理平台,对城市家具实施编码(标签)和广告(招牌)感知系统管理,落实动态更新维护,构建系统完备、互联互通、集约共享的数字化管理模式。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亚运会城市管理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容市貌和社会治理水平,彰显城市品质,营造“迎亚运”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标,按照“无街不美景、无处不精细”的要求,开展城市家具、户外广告(招牌)、电子走字屏、各类宣传设施和车辆乱涂乱贴、破损不洁等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设置标准、审批备案流程及管理养护要求,着力治理违法违规设置、重复设置、失管失修、功能残缺、品质不高、闲置废弃、乱贴乱画等问题,建立健全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为举办2022年亚运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环境秩序和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条块联动,统分结合。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以块兜底”的办法,按照“产权单位负责、属地兜底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分头实施、分块负责、分类施策,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控增量,规范存量。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对新增设施严把准入条件,严控增量;暂停所有电子走字屏的审批备案。对现有存量部分设施,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按管理要求履行审批、备案、登记、报备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改造;违法违规设置、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市容市貌管理中的运用,构建“一张清单一张网”管理平台,对城市家具实施编码(标签)和广告(招牌)感知系统管理,落实动态更新维护,构建系统完备、互联互通、集约共享的数字化管理模式。
三、整治范围
滨江区全域范围并开展示范街区和场馆周边道路的整治创建工作。
1. 创建省级“街容示范街”:江南大道、滨安路;
2. 创建“一区(县、市)一品牌”精细化管理区域:
江汉路(江晖路-月明路区域,含龙湖天街商贸区),以及由闻涛路、阡陌路、月明路、春晓路、通和路合围的核心区域;
3. 亚运场馆:杭州奥体博览城主体育馆、杭州奥体博览城网球中心、滨江区体育馆场馆周边。
4. 全域分类整治区域:商业综合体、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其他区域。
四、整治内容
(一)城市家具。即亭棚(电话亭、报刊亭、岗亭、公共自行车亭)、杆件(交通设施杆、监控杆、路灯杆附属设施)、箱体(交接箱、配电箱、线缆箱)、标牌(路名牌、指路牌、指示牌、警示牌)、监控探头等五大类设施。
(二)户外广告(招牌)。即违法违规设置、私搭私建、品质不高、影响市容的广告;“一店多招”、三层及以上违规设置的招牌。
(三)电子走字屏。即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或未按审批(备案)要求设置的走字、滚动字、简单图形等各类电子显示屏。
(四)各类宣传设施。即各类未按规定随意设置的横幅(条幅、直幅)、道旗、标语牌等宣传设施。
(五)车容车貌。即车身外观乱涂乱贴、破损不洁等影响市容的机动车。
五、职责分工
(一)城市家具类
亭棚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邮政滨江分公司、电信滨江分局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杆件及附属设施由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数据资源局、区城管局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监控探头由区公安局统一负责;
箱体由区城管局、滨江供电分局、移动滨江分公司、联通滨江分公司、电信滨江分公司、铁塔滨江分公司、华数第二分公司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标牌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交通执法大队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责任主体不清晰、无主的城市家具,由各属地街道兜底负责。
(二)户外广告(招牌、匾额)
由各街道牵头,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根据职责联合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整改工作。
(三)电子走字屏
根据条线管理职责范围,由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各属地街道负责督促整改;对商业经营中违规设置的,由各街道牵头,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根据职责联合开展整治整改工作。
(四)各类宣传设施
由区城管局、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文明办,以及各属地街道等设置单位、各属地街道督促整改到位。
(五)车容车貌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运营车辆的监督管理,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梳理,自查自改(2021年5月底前)。按照“谁设置谁整改”的总体要求,各部门和单位结合亚运场馆“最后一公里”建设工作,开展市容市貌问题的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自查自改。区城管局数字城管在5月底前完成全区示范道路、综合体、主(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城市家具、户外广告(招牌)、电子走字屏的采集工作,并形成整改问题分类清单。
(二)依法依规,补办手续(2021年6月底前)。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对于拟保留的相关设施,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或登记、报备手续;需要整治提升的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整治提升。
(三)集中清理,落实长效(2021年6月起)。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市容市貌设施清理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街容示范街”“一区(县、市)一品牌”精细化管理区域及亚运场馆周边道路的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主、次要道路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建立整治工作联络员和周例会制度。整治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的督查考核、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和阶段性要求,细化落实本辖区、本行业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做好摸底排查、自查自改、信息报送等工作。整治工作纳入区“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考核,每周点评通报。
(三)强化示范带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对本系统内市容市貌问题的整治开展督促指导;城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国有企业(单位)设置情况的检查指导,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有效推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区宣传、信访及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信访舆情管控,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支持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市民群众等各方监督,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 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 市容景观专项整治提升标准和要求
附件1
滨江区“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设立迎亚运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志龙
副组长:周力军
成 员:马世炜(区府办)
李树人(区城管局)
应 军(区信访局)
周 皓(区数字化改革专班)
任 勇(区委宣传部)
涂益平(区考评办)
夏剑兵(区委政法委)
来江飞(区教育局)
李 震(区公安分局)
马剑平(区民政局)
顾华锋(区财政局)
郁廷栋(区住建局)
陈月利(区社发局)
钱毓军(区市监局)
宓伟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张 剑(区交警大队)
王 庆(滨江交通执法大队)
周 翔 (西兴街道)
周小刚 (长河街道)
来惟贫 (浦沿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市容市貌整治的督查考核、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李树人同志兼任。
附件2
市容景观专项整治提升标准和要求
类别 | 设施名称 | 整治标准和要求 | 责任单位 |
城市家具 | 报刊亭、电话亭、岗亭、公共自行车等亭棚 | 1.清除整治未经审批备案违规设置、闲置废弃、无序搭建的亭棚。 2.虽经审批和备案、登记,但外观破损不洁、功能缺失不全、占压盲道、与城市景观风貌不协调的亭棚。 3.对违规设置广告、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亭棚。 | 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邮政滨江分公司、电信滨江分局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
交通设施杆、监控杆、路灯杆等杆件及附属设施,监控探头 | 1.清除未经审批备案违规设置、限制废弃的杆件。 2.设置不规范,存在破损、锈蚀、倒伏、污迹、与城市景观风貌不协调等情况的杆件。 3.具备合计、合网条件的,应要求实行多杆合一、多网合一、多(探)头合一。 | 由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数据资源局、区城管局等产权单位 、各属地街道负责; 监控探头由区公安局统一负责; | |
交接箱、配电箱、线缆箱等箱体 | 1. 清除未经审批备案违规设置、限制废弃的箱体。 2.设置不规范、维护不到位、存在破损、污迹、乱张贴、占压忙道等情况的箱体。 3.具备合箱条件的,应按要求实行多箱合一。 | 由区城管局、滨江供电分局、移动滨江分公司、联通滨江分公司、电信滨江分公司、铁塔滨江分公司、华数第二分公司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 |
路名牌、指路牌、指示牌、警示牌等标牌 | 1.清除未经审批备案无序设置的标牌。 2.设置不规范,存在破损、锈蚀、倒伏、污迹、内容错误与城市景观风貌不协调等情况的标牌。 3.开展集约整合设置,具备合牌条件的,应按要求实行多牌合一。 | 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交通执法大队等产权单位、各属地街道负责; | |
类别 | 设施名称 | 整治标准和要求 | 责任单位 |
户外广告(招牌) | 广告(招牌、匾额等) | 1.未经审批备案违法规定设置的广告; 2.品质不高,影响市容景观的广告; 3.“一店多招”、三楼及以上设置的店招店牌; 4.灯箱式广告(招牌)未采用内置光源的 | 由各街道牵头,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根据职责联合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整改工作。 |
电子走字屏 | 走字、滚动字、简单图形电子显示屏等 | 1.即日起暂停所有电子屏的审批备案; 2.未审批备案的电子走字屏一律取缔; 3.在审批备案期间内,未按备案要求设置的,立即拆除;按备案要求设置的、备案期满后、不再受理备案、同时拆除。 | 根据条线管理职责范围,由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各属地街道负责督促整改;对商业经营中违规设置的,由各街道牵头,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配合。 |
各类宣传设施 | 横幅(条幅、直幅)、道旗、标语牌等 | 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公益广告 | 由区城管局、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文明办,以及各属地街道等设置单位督促整改到位。 |
车容车貌 | 机动车辆 | 乱涂鸦、乱张贴、车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 |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运营车辆的监督管理,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
备注 | 整治标准有调整的,按照市整治专班下发的文件和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