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荣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2015年8月6日你方冒用蔡美云身份与张荣在杭州市滨江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离婚证证字号:L330108-2015-000291)。
因无法查找到你方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方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前述权利。
请你方及时到滨江区民政局领取《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满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1日
与张荣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2015年8月6日你方冒用蔡美云身份与张荣在杭州市滨江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离婚证证字号:L330108-2015-000291)。
因无法查找到你方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方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前述权利。
请你方及时到滨江区民政局领取《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满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