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洁单位:

为打造最清洁城区,整体提升滨江区道路保洁管养能力和作业水平,全力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现将调整后《杭州市滨江区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杭州高新区(滨江)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杭州市滨江区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考核办法

为打造最清洁城区,整体提升滨江区道路保洁管养能力和作业水平,全力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依据杭城管局〔2019〕49号文件《杭州市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结合滨江区道路保洁分类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进行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市容环卫科为主要责任科室。

二、考核对象

滨江区内所有实施市场化作业的区管道路,以各中标标段为考核计分对象。

三、考核内容

区管道路保洁的机械化作业情况、道路保洁质量、作业规范化情况、管理规范化情况、应急保障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检查方式。采取市行业检查、综合检查及区行业检查、智慧环卫系统监测、联合检查等相结合方式,并予以日抄告、周通报、月度考核排名扣分。

市行业检查、综合检查根据市级部门抄送;区行业检查、智慧环卫系统监测由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或委托第三方人员进行,包括台账检查、机械化作业、数字城管、现场巡查等;联合检查由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组织科室人员、第三方、保洁企业相关人员等联合进行随机交叉检查。

(二)检查比例。各标段每月被检道路不少于标段全部道路的30%。各标段每月被检道路应保持数量一致。

(三)计分方式。市行业检查、综合检查30分,区行业检查30分,智慧环卫系统监测10分,道路清洁度联合检查20分,领导批示交办件6 分,负面清单4分。加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核加。每0.1分为1000元。各类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评比。通过日常检查得分累积到月度考核成绩,同时根据考核成绩评比保洁单位“洁美道路”奖。每月考核成绩前3名进入红榜,最后3名进入黑榜。每季度评比表彰一次“洁美道路”奖,授予当季平均成绩前3 名标段“洁美道路”铜奖,(该季度进入1次黑榜单位不得参与“洁美道路”铜奖评比);年度两次获得铜奖的,授予“洁美道路”银奖;年度三次获得铜奖的,授予“洁美道路”金奖。

五、奖惩及规范

(一)保洁经费根据月度考核,每个季度通报并支付一次。

(二)道路交叉口处由相应负责的单位共同保洁,如出现扣分情况则相应负责单位共同承担。

(三)现场规范标准(未按要求作业直接扣款):

1. 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扣2000/条/次。

2. 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扣2000元/条/次。

3. 未按标准要求安排洒水、清洗作业的(高峰期、大雨期等),扣1000元/条/次。

4. 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扣500元/次。

5. 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扣500元/次。

6. 作业车辆超过规定车速的,扣1000元/次。

7. 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扣1000元/次。

8. 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使路面结冰发生,作业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扣500元/次。

9. 其他因作业不规范、不到位,导致有责交通事故及其他负面后果的,作业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扣1000元/次。

10. 环卫作业车辆发生违规取水、取电现象,作业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扣500元/次。

11. 道路洒水、机扫空驶的,扣1000元/次。

12. 驾驶环卫作业车辆时,向窗外扔杂物或吐痰,遇到人行横道线没有减速慢行礼让人(受检或被有责投诉核实的),扣1000元/次。

13. 环卫作业车辆未统一标识(每辆),扣1000元/次。

14. 轮毂未刷白(每辆),扣1000元/次。

15. 保洁作业时,未及时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问题、又不及时处置问题,导致路面积泥、扬尘、积水,造成影响的。扣2000元/次。

16. 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衣冠不整(如纽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穿拖鞋上岗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非工作原因穿着工人服,扣1000元/次。

17. 环卫工人未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佩戴不规范,扣1000元/次。

18. 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从事与保洁无关的事项(如睡觉、边作业边吸烟、吃东西,成群闲聊等),扣1000元/次。

19. 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攀爬隔离护栏的,驾驶环卫电动车辆时骑车带人或上机动车道行驶(临时借道除外),扣1000元/次。

20. 普扫时未围护、环卫工人单人上快车道未维护,扣1000元/次。

21. 环卫工人作业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等,扣1000元/次。

22.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扣500元/次。

23. 环卫工人将作业工具堆放或停放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扣500元/次。

24. 对利用各种交通工具或其他手段有意跟踪检查组,干扰正常检查秩序的(每发生1次)阻挠、延误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每发生1次),扣2000元/次。

25. 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须100%。不足100%的,扣款5000元;90%—95%,扣款10000元;90%以下的,扣款20000元。亮黄灯每件扣款2000元;亮红灯每件扣款20000元,并警告一次。

六、申诉甄别

作业单位要求申诉甄别的,申诉要求在抄告后24小时内上报,超期不予受理。

七、警告、退出、递补办法

(一)警告。在综合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

1. 月度数字城管问题存在有责红灯件的。

2. 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保障处置不力的。

3.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

4. 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

5. 养护人员工资低于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未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与住房公积金,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未足额支付加班费。

(二)退出。在道路养护作业合同期间,符合以下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养护合同:

1. 作业单位合同期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

2. 乙方向他人转包或分包养护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全额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警告一次后未及时整改的,对该作业单位进行约谈,如约谈后仍未及时整改的。

4. 市级清洁度考核月度累计排名低于A类城区中等水平时,即启动退出机制,保洁企业月度排名后3位即为退出警示单位,如连续3个月市级累计排名低于全市平均值,则三个月排名累计最后1名为退出单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中标合约。

(三)递补。退出单位原则上由当年或当季区级考核累计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接管,或是季度授予“洁美道路”铜奖的单位接管(根据实际情况),直到退出标段重新招标产生中标单位后再进行移交。

附件:1. 市级行业检查评分细则

2. 综合检查、区级行业检查评分细则

3. 智慧环卫系统评分细则

4. 道路清洁度联合检查评分细则

5. 领导批示交办件评分细则

6. 负面清单评分细则

7. 加分项

附件1

市级行业检查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项

评分内容

扣分(分/处)

1

道路(街巷)

杂物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

0.7

2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路面垃圾(杂物)≤3个

0.4

3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路面垃圾(杂物)<5个

0.7

4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路面垃圾(杂物)≥5个

1.4

5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

2.8

6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个

0.4

7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路面烟蒂≧4个/200米,街巷路面烟蒂≧6个/200米

超过1个,扣0.1分,超过100%,扣0.7分,超过200%,扣2.1分。

8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个(隔离栏内1米)

0.4

9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

0.7

10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

1.4

11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隔离栏内1米)

2.8

12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

0.7

13

道路(街巷)

应急

清雪作业时向路面洒雪

1.4

14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

1.1

15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

2.1

16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0.7

17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1.4

18

道路(街巷)

普扫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

3.5

19

道路(街巷)

普扫

未全路段普扫(每条)

2.1

20

道路(街巷)

普扫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

2.1

21

道路(街巷)

普扫

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

0.7

22

道路(街巷)

普扫

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

1.4

23

道路(街巷)

普扫

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

2.1

24

道路(街巷)

普扫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

0.7

25

道路(街巷)

普扫

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现象

0.7

26

道路(街巷)

普扫

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

3.5

27

道路(街巷)

普扫

落叶旺季(落叶景观道路除外)未及时清扫、转运、处理树叶

1.4

28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

1.4

29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

0.7

30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

1.4

31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

1.4

32

道路(街巷)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

0.7

33

道路(街巷)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

1.4

34

道路(街巷)

积水

道路晴天积水<3㎡

2.1

35

道路(街巷)

积水

道路晴天积水≥3㎡

3.5

36

道路(街巷)

积水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

3.5

37

道路(街巷)

积水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

7

38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

0.4

39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路面积尘≧8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克/平方米

超10%,扣0.4分,超过50%,扣1.4分。

40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

0.7

41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

1.4

42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

1.75

43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

2.8

44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

1.4

45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

1.8

46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5cm

2.8

47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

2.8

48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破损、垃圾桶破损

0.7

49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

0.7

50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桶盖未盖好、圾房门敞开未关闭

1.4

51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房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

2.1

52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桶乱堆放

0.7

53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

1.4

54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

1.4

55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

2.1

56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发生垃圾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扫把外露,作业时车辆压盲道等问题(每发生1次)

2.1

57

道路(街巷)

路面涂写

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

0.7

58

交通隔离

设施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

0.04

59

交通隔离

设施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

0.06

60

交通隔离

设施


信号灯(杆类2.2米以下保洁,下同)、标志杆、路灯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渍、积尘

0.02

61

非法涂写

清理


未即时清除。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的非法涂写,上午8点前未清除。

0.06

附件2

综合检查、区级行业检查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项

评分内容

扣分

(分/处)

类别

1

道路(街巷)

杂物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

0.01

A

2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路面垃圾(杂物)≤5个

0.01

A

3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个

0.01

A

4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个(隔离栏内1米)

0.01

A

5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

0.01

A

6

道路(街巷)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

0.01

A

7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

0.01

A

8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

0.01

A

9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

0.01

A

10

道路(街巷)

路面涂写

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

0.01

A

11

交通隔离

设施


信号灯(杆类2.2米以下保洁,下同)、标志杆、路灯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渍、积尘

0.01

A

12

非法涂写

清理


未即时清除。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的非法涂写,上午8点前未清除。

0.01

A

13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路面烟蒂≧4个/200米,街巷路面烟蒂≧6个/200米

超过1个,扣0.01分,超过100%,扣0.15分超过200%,扣0.02分。

ABC

序号

项目

分项

评分内容

扣分

(分/处)

类别

14

道路(街巷)

普扫

落叶旺季(落叶景观道路除外)未及时清扫、转运、处理树叶

≥10平方米0.01;

<20平方米0.015;≥20平方米0.02

ABC

15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路面垃圾(杂物)≥5个

0.015

B

16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

0.015

B

17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

0.015

B

18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0.015

B

19

道路(街巷)

普扫

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

0.015

B

20

道路(街巷)

普扫

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

0.015

B

21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

0.015

B

22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

0.015

B

23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

0.015

B

24

道路(街巷)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

0.015

B

25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路面积尘≧8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克/平方米

超10%,扣0.01分,超过50%,扣0.015分。

B

26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米

0.015

B

27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

0.015

B

28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

0.015

B

29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5cm

0.015

B

30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破损、垃圾桶破损

0.015

B

31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

0.015

B

序号

项目

分项

评分内容

扣分

(分/处)

类别

32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房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

0.015

B

33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桶乱堆放

0.015

B

34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

0.015

B

35

交通隔离

设施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

0.015

B

36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

0.02

C

37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

0.02

C

38

道路(街巷)

有色垃圾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隔离栏内1米)

0.02

C

39

道路(街巷)

应急

清雪作业时向路面洒雪

0.02

C

40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

0.02

C

41

道路(街巷)

污水污渍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0.02

C

42

道路(街巷)

普扫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

0.02

C

43

道路(街巷)

普扫

未全路段普扫(每条)

0.02

C

44

道路(街巷)

普扫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

0.02

C

45

道路(街巷)

普扫

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

0.02

C

46

道路(街巷)

垃圾清运

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

0.02

C

47

道路(街巷)

积水

道路晴天积水<3㎡

0.02

C

48

道路(街巷)

积水

道路晴天积水≥3㎡

0.02

C

49

道路(街巷)

积水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

0.02

C

序号

项目

分项

评分内容

扣分

(分/处)

类别

50

道路(街巷)

积水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

0.02

C

51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

0.02

C

52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

0.02

C

53

道路(街巷)

积尘积泥

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

0.02

C

54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桶盖未盖好、圾房门敞开未关闭

0.02

C

55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

0.02

C

56

道路(街巷)

环卫设施

发生垃圾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扫把外露,作业时车辆压盲道等问题(每发生1次)

0.02

C

57

交通隔离

设施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

0.02

C

附件3

智慧环卫系统评分细则

一、扣分上限10分

二、扣分内容

1. 车辆机械化作业未按规定时间行驶,每发现一次扣0.1分;

2. 车辆洒水、机扫、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未达规定要求,每次扣0.1分;

3. 作业人员未按智慧考勤或考勤频次不达标,每次扣0.1分;

4. 未按市级要求落实智慧环卫系统作业,每次扣0.2分;

5. 智慧环卫系统故障未报备或3天内未修复,每次扣0.2分。

附件4

道路清洁度联合检查评分细则

类别

检查重点

内容

等级

评分标准

城市综合环境秩序

人员规范

1.对道路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巡查,整条道路未见保洁人员;

A

联合检查:

A类问题:

每发现1个问题扣0.02分,核查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B类和C类问题:

按A类问题1.5-2倍的权重进行扣分。

检查方式:

市容科组织科室人员、第三方、轮流3-4家保洁企业专人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检查3-4个标段,检查前现场抽取道路。每次检查不少于8条道路,每条道路检查100-200米。现场计分,当天结束后汇总。每月各标段检查全覆盖。

2.保洁人员着装不规范、未按要求做好维护单人在快车道作业、违反安全要求攀爬护栏、逆行等;

A

3.发现环卫工人路面聚众、长时间闲聊或其他非正常作业状态;

A

4.发现环卫保洁车辆、直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B

保洁质量

1.普扫质量不过关,发现大量未清理杂物、垃圾、落叶等;

B

2.发现积泥情况及视线可及的扬尘积尘情况;

A

3.发现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树圈等有色垃圾、烟蒂杂物;

A

4.道路路面污渍污水及晴天积水。

A

5.果壳箱脏污、缺盖、外体破损、未盖等设施不完好;果壳箱内垃圾平口以上未及时清理;箱桶外有地面垃圾;

A

6.卫生死角

C

非法涂写

道路周边墙面、路面、路灯杆等位置存在非法张贴未及时清理,或以癣治癣;

A

交通隔离设施保洁

1.机动车道内交通隔离设施严重积尘积泥;

B

2.人行道2米2以下路灯杆等设施积尘、污渍。

B

附件5

领导批示交办件评分细则

一、扣分上限6分

二、扣分内容

1. 省领导交办每件扣2分;

2. 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每件扣1分;

3. 市政府督查室交办每件扣0.5分;

4. 区领导交办每件扣0.5分;

以上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附件6

负面清单评分细则

一、扣分上限4分

二、扣分内容

1. 市民通过来信、来访、市城管局、12345、12319门户网站、短信、微博、抖音等反映有责问题,扣0.05分/件;

2. 省、市、区级主流新闻媒体、公众号等曝光的保洁相关有责投诉,扣0.5分/件。

3. 保障任务不得力的,视情况分别扣1.5分、1分、0.5分。

4. 重点问题任务清单,首次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扣0.2分,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5. 行走杭州,未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扣0.5—1分;再次核查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附件7

加分项

一、加分上限5分

二、加分内容

1.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领导批示或表扬,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2. 国家、省、市、区重大活动迎检保障工作得力,根据实际情况在月度考核中加分:2分、 1.5分、1.0分、0.5分;

3. 每月提供信息报道(含文字、照片)5篇及以上,且被区级及以上平台录用的,加0.2分;市级及以上平台录用的,加0.4分,国家级平台录用的,加0.6分;每月提供抖音视频素材2条及以上,且被区级及以上平台录用的,加0.2分,市级及以上平台录用的,加0.4分,国家级平台录用的,加0.6分。宣传加分上限1分。

4. 报送保洁单位或个人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弘扬正能量,酌情加0.1—0.5分;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表现较突出的,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