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0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兑现工作安排,前期已完成材料补充、名单公示,现开展2020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确认后将按政策文件规定,对排位居前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区共414家企业基本符合相关补助条件,具体详见《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附件1),其中涉及“5050计划”企业47家,具体详见《“5050计划”企业清单》(附件2)。
二、填报数据
请表格内企业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1)填写《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附件3)
根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附件1)将各数据填入《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附件3)(包括编号、企业名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企业规模、企业类型、2020年企业研发费、研发费比上年增长额),并填报其他相关信息(表格中选项如未勾选,则默认为确认及愿意);
(2)填写《企业研发活动基本信息纠正反馈表》(附件4),如无异议,无须填写,数据以上级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为准。
企业研发投入的数据以市税务局的数据为准。如对营业收入,资产总值、从业人数相关数据有异议,请填写反馈表。
(3)“5050计划”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5050计划”企业确认函》(附件5)。非“5050计划”企业,无须填写。
(4)信息填报:为进一步做好后续补助兑现工作,请在线扫描二维码并填报联系人及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三、确认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企业研发活动基本信息纠正反馈表》(有异议企业需要提供)、《“5050计划”企业确认函》(“5050计划”企业需提供),纸质版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203室(可快递送达)。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1年9月17日中午12点前送达。如企业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金鑫 88162553
工作咨询交流QQ群:939123486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1年9月13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0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兑现工作安排,前期已完成材料补充、名单公示,现开展2020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确认后将按政策文件规定,对排位居前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区共414家企业基本符合相关补助条件,具体详见《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附件1),其中涉及“5050计划”企业47家,具体详见《“5050计划”企业清单》(附件2)。
二、填报数据
请表格内企业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1)填写《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附件3)
根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附件1)将各数据填入《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附件3)(包括编号、企业名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企业规模、企业类型、2020年企业研发费、研发费比上年增长额),并填报其他相关信息(表格中选项如未勾选,则默认为确认及愿意);
(2)填写《企业研发活动基本信息纠正反馈表》(附件4),如无异议,无须填写,数据以上级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汇总表》为准。
企业研发投入的数据以市税务局的数据为准。如对营业收入,资产总值、从业人数相关数据有异议,请填写反馈表。
(3)“5050计划”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5050计划”企业确认函》(附件5)。非“5050计划”企业,无须填写。
(4)信息填报:为进一步做好后续补助兑现工作,请在线扫描二维码并填报联系人及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三、确认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确认书》、《企业研发活动基本信息纠正反馈表》(有异议企业需要提供)、《“5050计划”企业确认函》(“5050计划”企业需提供),纸质版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203室(可快递送达)。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1年9月17日中午12点前送达。如企业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金鑫 88162553
工作咨询交流QQ群:939123486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