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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送达公告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14 10:36 点击率:

与张荣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5年8月6日你方与张荣在杭州市滨江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离婚证证字号:L330108-2015-000291)。

因无法查找到你方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张荣与蔡美云离婚登记的决定》。请及时到滨江区民政局领取《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张荣与蔡美云离婚登记的决定》,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满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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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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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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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张荣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5年8月6日你方与张荣在杭州市滨江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离婚证证字号:L330108-2015-000291)。

因无法查找到你方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张荣与蔡美云离婚登记的决定》。请及时到滨江区民政局领取《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关于撤销张荣与蔡美云离婚登记的决定》,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满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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