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杭州市医保各险种待遇等待期(封锁期)有新变化啦!

一、在职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中断参保或者未在符合参保条件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恢复正常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即原上述情况由原6个月的封锁期改为2个月。

举例:如张三大学2021年8月毕业后,12月办理参保登记(超过符合参保条件的三个月),应自2022年2月1日开始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办理参保登记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如27岁的杭州市民,无职工医保缴费记录,2021年7月首次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手续,不再封锁至12月底,自2021年8月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三、城乡居民医保

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在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当年剩余月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现人员补缴费用后,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以实际到账时间作为缴费月当月的判断依据。

举例: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参保中断后,在2022年1月补办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并于当月补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封锁至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