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6、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检察工作。

9、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0、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11、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2、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做好各类重点时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部门决算包括: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

纳入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辅警办公室。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096.57万元,支出总计12,096.5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2991.3万元,增长32.8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96.5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0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9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2,096.57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96.57万元,支出总计12,096.5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4116.52万元,增长51.5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0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原因是结余款0.15万元不足以支付其他款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16.52万元,增长51.59%。主要原因是:协辅警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2,096.57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原因是结余款0.15万元不足以支付其他款项。

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0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余款0.15万元不足以支付其他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国友人等费用的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059.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专业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209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协辅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协辅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96.72万元,执行数为12096.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下达到位;二是项目执行率99.99%。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上没有进行较为有效的过程控制;二是保障内容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协辅警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的发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协辅警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下达的指标进行支出,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应当借鉴国内外经费保障的有益经验,从建立和完善协辅警经费保障制度、工资福利机制、医疗优抚政策、公用经费标准几方面来加强辅警经费保障工作。

滨江区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评年度:2020年

单位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项目名称 编外用工管理经费

项目资金(万元) 12096.72

指标类型 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目标完成情况 权重 得分

一、预算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预算执行数/预算数 99% 10% 9.9

二、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用工人数985/1000 当年实际人数/预算总人数 98.5 10% 9.85

质量指标 人员聘用、管理规范性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聘用符合要求的人员 规范 10% 10

聘用人员达标率 聘用人员考核情况得出。聘用人员达标率=考核达标人数/聘用总人数*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支付及时率 及时支付薪酬及社保,是否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人员费用 按时支付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用工成本12.68/人/年 人均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保障支出 完成 10% 10

2.效益指标(30%) 社会效益 协助完成全局警务工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能够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和分配任务,依据工作考核情况得出 优秀率10% 30%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用人单位满意率≧90% 用人单位满意率,依据调查情况确定 ≧90% 10% 10

合计 100% 99.75

自评等级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优

自评分析:对未完成目标值情况、自评等级为“良”及以下、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分析。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杭州市协警支队滨江区协警大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