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其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资料管理利用。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依法收缴相关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参与有关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及预警制度。监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7、参与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参与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城市专项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地区城市设计。参与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参与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本地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9、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和收储土地整理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全区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协助实施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全区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

13、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查处,参与测绘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对辖区违法建设的查处。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规划竣工核实。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的林业管理工作。

15、完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518.31万元,支出总计4,518.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分别增加1427.52万元,增长46.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18.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51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1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1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24万元,占47.81%;项目支出2,358.07万元,占52.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18.31万元,支出总计4,518.31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427.52万元,增长46.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1%,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项目经费以及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7.52万元,增长46.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7万元,占2.32%;卫生健康(类)支出51.15万元,占1.1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400万元,占30.9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72.57万元,占59.15%;住房保障(类)支出289.63万元,占6.4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4,5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1%,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项目经费以及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标准提高。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8.6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活动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64.5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5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有人员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32.27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42.38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金缴费基数提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区控规工作要求,临时增加规划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630.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7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追加项目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032.73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95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专项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29.56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3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81.52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5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缴费基数的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0.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

公用经费32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变化,均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39.8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占80.78%,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14万元,下降19.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均为0万元,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预算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占19.22%,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365.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2020年预算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2020年预算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2020年预算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1团组,累计8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万元,接待11团组,8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0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造成公用经费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2.89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5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数字化管理”、“城市规划设计费”、“测绘劳务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指标的执行率均在99%以上,设定的目标内容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来看均圆满完成,自评等级均为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不动产登记信息数字化管理”及“城市规划设计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字化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档案数字化扫描115.42万页,二是扫描档案清晰、完整、无缺页、污损等现象,电子化导入数据库数据完整有效,验收合格率超过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规划业务档案的数字化整理水平需提升,二是档案数字化单位的日常管理需要加强。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落实专人专岗对档案扫描服务单位的监管,二是赴市局学习规划业务相关档案的数字化整理。

滨江区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评年度:2020年

单位名称

区规划资源分局

项目名称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字化管理

项目资金(万元)

70

指标类型

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目标完成情况

权重

得分

一、预算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预算执行数/预算数

100%

10%

10

二、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档案数字化扫描110万页

档案数字化扫描的数量

共完成各类业务档案扫描115.4224万页

25%

25

质量指标

扫描档案清晰、完整、无缺页、污损等现象,电子化导入数据库数据完整有效,验收合格率需超过95%

验收合格率需超95%

验收合格率超过95%,专家验收通过

20%

20

时效指标

扫描进度与业务档案扫描基本同步

扫描效率要与工作同步

目前数字化速度与办件速度基本匹配

15%

15

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30%)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保证办事群众和企业可快速、准确查找到各类业务档案信息,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满足群众和企业查询档案需求

较好地保障了档案查询效率,助力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20%

2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事群众、企业对档案查询满意,满足工作需要

群众满意度

档案扫描极大地提高了档案查询效率,得到群众、企业的肯定认可。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等级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自评分析:对未完成目标值情况、自评等级为“良”及以下、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分析。

填报人: 韩卫东                       联系电话:87795738

备注:
  1、绩效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可根据项目实际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权重,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2、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3、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4、对于资金执行率低于91%或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无法作为自评指标的项目,自评结论不得评为“优”;资金执行率低于50%或项目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项目,绩效自评结论应评为“中”及以下。

“城市规划设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滨江区总体城市设计》《智慧新天地片区城市设计》、《白马湖片区城市设计》《奥体片区城市设计》,二是城市设计通过区级审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文本中存在个别错别字,二是部分图片不够清晰。下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设计院提高文本质量,二是加强城市设计审查。









滨江区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所评年度:2020年

单位名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

项目名称

城市规划设计费(追加)


项目资金(万元)

1400

指标类型

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目标完成情况

权重

得分

一、预算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预算执行数/预算数

88%

10%

10

二、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完成《滨江区总体城市设计》、《智慧新天地及紫红岭片区城市设计》、《白马湖片区城市设计》、《奥体片区城市设计》。

完成城市设计方案初稿并上报市级审查。

4

30%

30



质量指标

城市设计科学合理

城市设计方案初稿通过区级审查。

通过区级审查

20%

20


2.效益指标

(30%)

社会效益

科学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和规划指标,适应滨江区发展需要。

通过城市设计,优化滨江区各类用地布局和沿江天际线,全域统筹空间要素、管控城市风貌。

为相关建设项目提供城市设计图则指引

20%

20



生态效益

贯彻落实三江汇战略,完善滨江区蓝绿空间体系。

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落实相关上位规划要求,并根据具体建设项目需要

预留观山视线通廊,活化白马湖片区等水系,连通蓝绿空间

10%

10


3.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率80%

对接单位满意率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自评等级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自评分析:对未完成目标值情况、自评等级为“良”及以下、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分析。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绩效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可根据项目实际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权重,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2、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3、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4、对于资金执行率低于91%或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无法作为自评指标的项目,自评结论不得评为“优”;资金执行率低于50%或项目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项目,绩效自评结论应评为“中”及以下。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部门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1).XLS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ZJGK12] 2020年度公开文档(公开12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