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自2021年10 月1日起执行。
《通知》将54项医疗服务项目及对应的医用材料费用全部纳入浙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政策执行后,将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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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493582/2021-1178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社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1-09-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