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00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区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财政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及时发布更新财政信息。积极推进滨江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建设,按要求开设重要政策、工作情况、情况总结等3个子栏目,动态发布相关信息10余条,以主动公开促使直达资金使用“账本”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持续用好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在该平台主动公开重大决策目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90余条。


特别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信息的梳理细化,在重点工作栏目下按月公开财政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新增行政处罚事项2项,累计公开部门权力事项128项。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已依法答复3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科室(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公开。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符合保密审查规定且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区财政局主要在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229244069/index.html)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还通过“滨江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财政动态、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信息2026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安排专人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对各科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每月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门户网站日均信息发布数量较少、“双微”平台的信息阅读量不高、原创内容较少等。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努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多渠道公开工作,定期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提升信息发布数量。二是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积极增加原创内容,广泛发动转发阅读,持续提升阅读量、点赞量和转发量。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落实评查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1421/2022-00150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00:43

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区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财政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及时发布更新财政信息。积极推进滨江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建设,按要求开设重要政策、工作情况、情况总结等3个子栏目,动态发布相关信息10余条,以主动公开促使直达资金使用“账本”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持续用好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在该平台主动公开重大决策目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90余条。


特别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信息的梳理细化,在重点工作栏目下按月公开财政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新增行政处罚事项2项,累计公开部门权力事项128项。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已依法答复3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科室(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公开。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符合保密审查规定且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区财政局主要在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229244069/index.html)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还通过“滨江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财政动态、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信息2026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安排专人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对各科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每月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门户网站日均信息发布数量较少、“双微”平台的信息阅读量不高、原创内容较少等。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努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多渠道公开工作,定期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提升信息发布数量。二是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积极增加原创内容,广泛发动转发阅读,持续提升阅读量、点赞量和转发量。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落实评查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