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5 点击率: 字体:[ ]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安排部署,及时更新修订局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信息。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涵盖政策法规、意见征集、行政处罚、宣传科普、工作动态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流程。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群众关心信息的最新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局微信发布信息120条,局微博发布信息83条。同时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渠道的咨询留言、提问交流等功能,积极开展互动,及时回复公众诉求,方便群众沟通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和科室职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工作动态、科普宣传等信息公开的多,对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开的少;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述薄弱环节,补短板、抓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分挖掘群众关心、公众关注的信息内容,主动进行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深化工作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及时性,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用,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应急管理局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0875/2022-00160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15:18

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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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安排部署,及时更新修订局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信息。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涵盖政策法规、意见征集、行政处罚、宣传科普、工作动态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流程。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群众关心信息的最新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局微信发布信息120条,局微博发布信息83条。同时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渠道的咨询留言、提问交流等功能,积极开展互动,及时回复公众诉求,方便群众沟通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和科室职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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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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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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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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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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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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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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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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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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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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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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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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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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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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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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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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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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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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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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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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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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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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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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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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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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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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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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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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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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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工作动态、科普宣传等信息公开的多,对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开的少;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述薄弱环节,补短板、抓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分挖掘群众关心、公众关注的信息内容,主动进行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深化工作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及时性,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用,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应急管理局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