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7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江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1年,滨江区教育局继续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的全面公开,完成招生考试、学籍管理信息的公开,落实各类教育业务信息的公开,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健全,责任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滨江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滨江教育发布”微博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家长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内容实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管理,有效监督。我局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把关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我局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要求,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回应诉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全面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把群众真正需要的信息传达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因此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07/2022-00163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17:42

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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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江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1年,滨江区教育局继续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的全面公开,完成招生考试、学籍管理信息的公开,落实各类教育业务信息的公开,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健全,责任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滨江教育发布”微信订阅号、“滨江教育发布”微博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为家长提供最新的政策申报通知及解读。内容实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管理,有效监督。我局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把关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我局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要求,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回应诉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全面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把群众真正需要的信息传达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因此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