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9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发改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区发改局继续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及时更新并调整局组织机构累计15次,发布政策文件(含负责人解读)8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3次、征求意见反馈3条,重大决策公开4条,发布和更新规划计划8条,发布政协提案复函4条,公开财政信息“区发改局(部门)2021 年部门预算”、“区发改局(部门)2020 年部门决算”,舆情回应9条,发布局公开信息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含图解),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信息公开共计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计7件,皆为自然人申请,其中6件通过网络渠道申请、1件通过信函渠道申请,已处理完毕7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区发改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门户网站积极维护,

微信公众号“滨江发改”及微博官方号“滨江发改”及时更新,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

(五)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区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妥善处理人民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2022年,区发改局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我局将对照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性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发改局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86/2022-00165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19:43

2021年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发改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区发改局继续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及时更新并调整局组织机构累计15次,发布政策文件(含负责人解读)8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3次、征求意见反馈3条,重大决策公开4条,发布和更新规划计划8条,发布政协提案复函4条,公开财政信息“区发改局(部门)2021 年部门预算”、“区发改局(部门)2020 年部门决算”,舆情回应9条,发布局公开信息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含图解),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信息公开共计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计7件,皆为自然人申请,其中6件通过网络渠道申请、1件通过信函渠道申请,已处理完毕7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区发改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门户网站积极维护,

微信公众号“滨江发改”及微博官方号“滨江发改”及时更新,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

(五)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区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妥善处理人民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2022年,区发改局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我局将对照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性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发改局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