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标准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1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5号)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后续按步骤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年底前完善提升。

2022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年底前完善提升

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