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4:07 点击率: 字体:[ ]

2021年,滨江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及时、更规范、更透明、更便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5月,统计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效质,各项工作进展明显。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人事信息、建议提案、规划计划、情况报告等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39条。本年度未制发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并公开数量为3件,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类案件。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办理网络平台、邮件、传真等各类依申请公开件,答复程序规范、内容规范。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滨江区统计局栏目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答复处理环节,实现精细统计、精准答复、闭环管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突出统计调查工作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统计专业信息公开栏目,重点规划统计月报、公报、经济运行分析等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守《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统计局作为单设成立的新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业务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有条不紊地展开。下一阶段,我局将着力以下要点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制度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组织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各项要求,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统计局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积极研习、撰写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调研专报、统计分析等业务信息,大力推进全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统计重点工作动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编制出台《关于加强2022年统计信息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人工检查+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监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H04121/2022-00179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14:07:24

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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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江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及时、更规范、更透明、更便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5月,统计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效质,各项工作进展明显。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人事信息、建议提案、规划计划、情况报告等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39条。本年度未制发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并公开数量为3件,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类案件。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办理网络平台、邮件、传真等各类依申请公开件,答复程序规范、内容规范。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滨江区统计局栏目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答复处理环节,实现精细统计、精准答复、闭环管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突出统计调查工作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统计专业信息公开栏目,重点规划统计月报、公报、经济运行分析等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守《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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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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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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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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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统计局作为单设成立的新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业务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有条不紊地展开。下一阶段,我局将着力以下要点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制度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组织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各项要求,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统计局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积极研习、撰写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调研专报、统计分析等业务信息,大力推进全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统计重点工作动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编制出台《关于加强2022年统计信息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人工检查+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监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