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5:59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150余条。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建立健全我局相关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二是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上对重要条款对重要条款的解读做得不深不透。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内部人员协同,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确保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二是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内容,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1130/2022-00218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15:59:26

区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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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的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科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150余条。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建立健全我局相关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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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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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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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二是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上对重要条款对重要条款的解读做得不深不透。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内部人员协同,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确保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二是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内容,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