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6:03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分局通过区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主要集中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行政检查、政府采购、城市规划、征地公告等领域。其中,通过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滨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开信息99条。此外,分局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事项283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12条,通过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件人大建议的办理结果,实现人大件100%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合法合规。2021年,分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8件,上年度无结转件;予以公开15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2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2件。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狠抓责任落实,健全信息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加大依申请公开的法律审核,落实专人分别负责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明确各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内容、频次,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实现规划资源政府信息的动态更新,提高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分局主要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滨江区区政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技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信息,微信公众号“滨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共有971人关注。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督查检查等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落实专人每季度查看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2

2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1

2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2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分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培训,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但仍发现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分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问题解决,一是提高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列入督查内容,由办公室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增强工作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形象。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多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注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严格落实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要求,有力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31/2022-00222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16:03:40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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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分局通过区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主要集中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行政检查、政府采购、城市规划、征地公告等领域。其中,通过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滨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开信息99条。此外,分局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事项283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12条,通过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件人大建议的办理结果,实现人大件100%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合法合规。2021年,分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8件,上年度无结转件;予以公开15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2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2件。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狠抓责任落实,健全信息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加大依申请公开的法律审核,落实专人分别负责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明确各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内容、频次,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实现规划资源政府信息的动态更新,提高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分局主要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滨江区区政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技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信息,微信公众号“滨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共有971人关注。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督查检查等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落实专人每季度查看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2

2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1

2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2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分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培训,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但仍发现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分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问题解决,一是提高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列入督查内容,由办公室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增强工作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形象。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多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注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严格落实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要求,有力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