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报和2022年度标准预申报的通知
来源: 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 2022-01-06 14:45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兑现精准、2022年度标准奖补预算精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的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

二、申报事项

1.政府质量奖。获得2021年度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

2.发布标准。2021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组织;

3.品字标企业。2021年取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组织;

4.试点示范。2021年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

5.其他。2021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

三、预申报事项

2021年已立项未发布、2022年拟立项和2022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事项均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发布标准资助,应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4.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须已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印证材料等;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2021年已立项未发布、2022年拟立项和2022年拟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填写统计表即可。

五、奖补政策

1.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单位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提名的,分别给予单位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2.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3.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4. 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六、申报程序

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请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电子稿请发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联系电话:89838836;华依,联系电话:89837172。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附件1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发布汇总表.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xls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6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做好2021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报和2022年度标准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6
信息来源: 区市监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兑现精准、2022年度标准奖补预算精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的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

二、申报事项

1.政府质量奖。获得2021年度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

2.发布标准。2021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组织;

3.品字标企业。2021年取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组织;

4.试点示范。2021年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

5.其他。2021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

三、预申报事项

2021年已立项未发布、2022年拟立项和2022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事项均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发布标准资助,应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4.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须已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印证材料等;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2021年已立项未发布、2022年拟立项和2022年拟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填写统计表即可。

五、奖补政策

1.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单位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提名的,分别给予单位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2.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3.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4. 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六、申报程序

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请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电子稿请发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联系电话:89838836;华依,联系电话:89837172。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附件1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发布汇总表.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xls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6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