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2-11-11 10:48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主体和方向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注册、税务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机构、社会团体或专业协会。

(二)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2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两个先行”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和书面资料,于11月22日(周二)下班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填报项目内容。同时,将《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电子版《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bjscjgj2022 @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  8983 8836,

              华    依  8983 7172。


附件:1.2022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2022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3.【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pdf

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主体和方向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注册、税务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机构、社会团体或专业协会。

(二)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2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两个先行”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和书面资料,于11月22日(周二)下班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填报项目内容。同时,将《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电子版《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bjscjgj2022 @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  8983 8836,

              华    依  8983 7172。


附件:1.2022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2022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3.【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pdf

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