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 》(浙法联办〔2021〕1 号)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我区调整变更了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调整后的《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调整后的《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决策

主体

承办

单位

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

成时间

1

区政府

经信局

修订《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管委会 区政府关于加快智造供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高新〔2018〕45号)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后续按步骤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于12月底前公开发布。

2022年12月

2

区政府

财政局

修订《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16〕2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93号)、《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财教〔2021〕22号)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后续按步骤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于12月底前公开发布。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