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4日,我局西兴中队在查处张勇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案中,当事人张勇未及时来我局西兴中队领取扣押的物品(一只烧烤架、四张桌子、五张凳子),现将相关物品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请当事人张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我局西兴中队进行处置,逾期未及时处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物品进行处置。
联系地址:滨江区西兴路635号
联系电话:86687444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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