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响应《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十大行动”号召,充分发挥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的阵地优势,充分展现滨江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的实践成果,拟举办“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普法创意大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普法,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促进法治文化融合共享,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让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滨江区平安法治建设成果。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
网络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
专家评审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30日
结果公布时间:2022年10月5日
作品展播时间(浙江新闻客户端):2022年10月5日-10月15日集中展播,长期有效。
二、参与对象
滨江区各普法成员单位、高校、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区等。
三、征稿范围
参赛作品围绕“共同富裕法治同行”“共同富裕立法引领”“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执法监督促规范护公平”“公共法律服务扶弱托底”“刑事执行保安全助回归”“基层治理解纠纷促和谐”“普法宣传育文化提素养”“数智司法提速增效”“司法行政铸魂强基”等十大主题进行创作。
四、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
3.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4.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5.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6.宣传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
7.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8.宣传法治杭州建设工作,在杭州“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的新征程中,探索发掘具有杭州特点的创制性立法成果,为以“城市之窗”展现“中国之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9.深入宣传与推动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电子商务、直播购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作品形式及要求
参赛作品形式为平面类(漫画、宣传画等);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1.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比例(42:30),图片存储格式为*.jpg。
2.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不超过500M。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
3.音频类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
4.互联网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
H5等:需提交作品链接地址,需保证链接长期有效;同时提供作品录屏,录屏不超过2分钟、不超过500M。
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向上,有态度、有创意、有温度,具有良好的公众宣传价值。不得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拒绝低俗庸俗等不良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有商业露出。
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2年创作,内容未在网络上发表。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报送方式
1.本次活动以单位名义报送。每个单位选送作品不少于1件,最多5件。各单位自行组织作品初筛。
2.关注“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创意大赛”上传作品,按上传步骤填写报名信息。
3.如遇作品报送问题可联系蔡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24100。
七、评选方式
1.网络展示。作品一经上传,即可进行网络展示,用户可通过“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菜单“创意大赛”查看所有上传作品并点赞。作品的点赞量将作为评分指标,占比50%。
2.专家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占比50%。
八、奖项奖品设置
1.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9名
优胜奖若干名
组织奖若干名
2.奖品设置:
获奖者均给予证书及奖品
一等奖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奖励价值600元的奖品
三等奖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
九、作品展播
获奖作品择优在浙江新闻客户端集中展播,择优推荐参加杭州市第六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和浙江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十、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播放、宣传、展示、展览及在相应的宣传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另计稿酬。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关使用,需先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给予报酬。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杭州市滨江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