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响应期间,我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一、 申报条件

1、我区企业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桐庐、建德、淳安不属于市区户籍符合申请条件,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2020年1月以后(含)初次在市区就业;

2、依法连续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到次年12月底。

三、申报方式

可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申报或向企业注册所在街道就创服务中心申报。

滨江区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滨兴路121号迎春南苑66-67号

0571-86885377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立业路138号

0571-86621915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东冠路432号

0571-86619123

四、网站申报流程

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hangzhou.gov.cn),进入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企业账号登录后选择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事项进行申报。

五、申报资料

①《用工补贴申请名册》;

② 营业执照数据无法共享的,还需提供证照原件;

③ 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无法共享的,还需提供证照原件;

④ 被招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