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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杭滨政复[2021]120号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2-25 15:12 点击率:

王建华:

你对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服,于2021年12月27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依法受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滨政复﹝2021﹞120号),并向你进行邮寄送达。

因收件人经联系逾期未领,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机关。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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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杭滨政复[2021]120号
发布时间: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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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

你对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服,于2021年12月27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依法受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滨政复﹝2021﹞120号),并向你进行邮寄送达。

因收件人经联系逾期未领,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机关。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滨江区人民政府(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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