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交警工作需要,受杭州市滨江区交警大队委托,杭州滨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助人员114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伍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招聘114名,其中路面执勤岗位88名,室内辅助26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表)。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应聘者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报名截止至2022年3月10日。

1、报名: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hzbjbafw@163.com,文件名注明:交通管理辅助+姓名。

现场报名:即日起可以到滨江区滨安路1358号报名。

2、资格审查及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环节:

1、体能测试:共3项

(1)4×10米往返跑

(2)纵跳摸高

(3)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五)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关招录工作信息可在“杭州滨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查询。

咨询联系电话0571-86690777、86627259 (8:30-17:00)。

4、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现场报名、审查、考试等环节应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

个人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