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2017年第6期3人及以上户已选定滨江区房源的轮候家庭租赁入住手续的办理通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范围

受理顺序号C2017-006329号~C2017-006492号选定滨江区房源的轮候家庭。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21日(9:00~11:30,14:00~16:30)。具体办理租赁入住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小区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

白马湖和院

3月21日

城南管理服务中心

82110793

三、办理入住须知

1.通过单位盖章申请公租房的选房家庭,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的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至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申请信息变更业务审核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截至2022年4月30日仍未办理租赁入住手续的,视作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且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

附件:(滨江区房源)已选定房源的轮候家庭办理租赁入住时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