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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2009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1:00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5日06时17分,当事人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滨江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南侧50米处,利用一辆浙A3E600环卫车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其他垃圾和厨房垃圾混合收集,被执法人员查处。

2022年03月28日,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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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信用修复公示-滨城法2022009
发布时间: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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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5日06时17分,当事人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滨江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南侧50米处,利用一辆浙A3E600环卫车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其他垃圾和厨房垃圾混合收集,被执法人员查处。

2022年03月28日,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8715389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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