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项目名称

修订《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决策承办单位

区财政局

法律政策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16〕2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93号)、《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财教〔2021〕22号)

履行程序要求

按要求履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提交局党委会审议等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