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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4-13 10:29 点击率: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防范贸易风险,进一步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7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注册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投保信用保险的企业。

二、补助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1、2021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

2、2021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保费

(二)奖励金额标准

按照产业国际化政策给予补助,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申报补助资金

1、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合同(协议);(若跨年度,请交所有合同)

4、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4月 29日(周五)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莫兰  虞文灏

电话:81187711,87702436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7楼1726

附件: 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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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申报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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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防范贸易风险,进一步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7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注册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投保信用保险的企业。

二、补助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1、2021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

2、2021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保费

(二)奖励金额标准

按照产业国际化政策给予补助,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申报补助资金

1、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合同(协议);(若跨年度,请交所有合同)

4、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4月 29日(周五)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莫兰  虞文灏

电话:81187711,87702436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7楼1726

附件: 2021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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