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名称

制定《杭州高新区(滨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决策承办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律政策依据

中办发〔2019〕5号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履行程序要求

按计划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计划完成时间

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