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滨江区长河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精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号召大家携带相关材料,尽快到所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符合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办理优待证。材料齐全的,可一次性办理,最多跑一次!




01建档立卡地点

街道所辖各社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到所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表),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登记表,由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拍摄电子证件照并录入系统;

辖区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登记表,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系统。

02建档立卡对象

户籍在长河街道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其他优抚对象。

03建档立卡内容

建档立卡登记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共计九大类信息内容。

04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退役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遗失需提供入退伍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奖惩材料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如果是监护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05不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社区服务站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来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