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关于加快促进商贸流通 提升消费能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6-13 17:30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活企业动能、激发消费潜力,推进全区商贸服务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1、加快政策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稳进提质、惠企纾困系列政策,从优从快、用足用好各项举措,按要求给予相关配套资金,确保落实落地。

2、全面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确保滨江银泰如期开业,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加快建设,争取早建成、早运营,打造消费新地标。

3、大力营造消费氛围

鼓励特色街区、综合体做大做强夜间经济,培育夜生活地标,打造夜生活IP。在抓好疫情防控、保障环境秩序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商业街区以轻餐饮为主、传统餐饮为辅的商业外摆政策的实施,允许商业街区商家经报备后外摆。

4、发放消费券提振消费

政企合作,联合金融机构、企业、平台等发放不少于1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电子消费券等,覆盖餐饮、零售、休闲、娱乐等消费场景,带动消费增长。

5、鼓励汽车消费

在汽车购置税减免新政和杭州市汽车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总额1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非商用车),享受滨江区政府分档补贴。

6、加快引进商贸流通项目

新注册独立法人的餐饮、零售类企业且首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的,可按自设立年度起五年内对区贡献的30%予以奖励。由综合体招商引进的,按所引进餐饮、零售企业五年内对区贡献的20%奖励给综合体。

7、鼓励商业综合体品牌化联营

鼓励营业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通过设立独立法人单位,采取品牌联营模式。商业综合体成立法人公司运营主体年度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综合体引进高端品牌和促消费活动。

8、支持数字商圈打造

支持商业特色街(商贸综合体)开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打造新消费场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数字商圈的,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加大新电商头部企业招引力度

对各大电商平台销售排行榜top100头部企业,新落户我区并获得市相关政策奖励的,给予10%的额外奖励。

10、支持直播企业规范健康成长

鼓励直播企业(机构)给予滨江企业、滨江产品优惠政策,区内企业与区内直播企业(机构)合作推广滨江产品的,按合同约定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1、加大社零企业扶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社零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注册及新迁入我区的企业,当年新增社零总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社零企业年度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且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20 万元奖励。

12、鼓励建设特色商业街区

对首次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商业街,分别奖励200、150、100万元,奖励资金不足国家、省、市奖励资金部分按照1:1配套原则给予补足。获得同类其他奖励的,参照上述政策酌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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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关于加快促进商贸流通 提升消费能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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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活企业动能、激发消费潜力,推进全区商贸服务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1、加快政策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稳进提质、惠企纾困系列政策,从优从快、用足用好各项举措,按要求给予相关配套资金,确保落实落地。

2、全面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确保滨江银泰如期开业,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加快建设,争取早建成、早运营,打造消费新地标。

3、大力营造消费氛围

鼓励特色街区、综合体做大做强夜间经济,培育夜生活地标,打造夜生活IP。在抓好疫情防控、保障环境秩序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商业街区以轻餐饮为主、传统餐饮为辅的商业外摆政策的实施,允许商业街区商家经报备后外摆。

4、发放消费券提振消费

政企合作,联合金融机构、企业、平台等发放不少于1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电子消费券等,覆盖餐饮、零售、休闲、娱乐等消费场景,带动消费增长。

5、鼓励汽车消费

在汽车购置税减免新政和杭州市汽车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总额1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非商用车),享受滨江区政府分档补贴。

6、加快引进商贸流通项目

新注册独立法人的餐饮、零售类企业且首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的,可按自设立年度起五年内对区贡献的30%予以奖励。由综合体招商引进的,按所引进餐饮、零售企业五年内对区贡献的20%奖励给综合体。

7、鼓励商业综合体品牌化联营

鼓励营业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通过设立独立法人单位,采取品牌联营模式。商业综合体成立法人公司运营主体年度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综合体引进高端品牌和促消费活动。

8、支持数字商圈打造

支持商业特色街(商贸综合体)开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打造新消费场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数字商圈的,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加大新电商头部企业招引力度

对各大电商平台销售排行榜top100头部企业,新落户我区并获得市相关政策奖励的,给予10%的额外奖励。

10、支持直播企业规范健康成长

鼓励直播企业(机构)给予滨江企业、滨江产品优惠政策,区内企业与区内直播企业(机构)合作推广滨江产品的,按合同约定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1、加大社零企业扶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社零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注册及新迁入我区的企业,当年新增社零总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社零企业年度贡献在1亿元(含)以上的且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20 万元奖励。

12、鼓励建设特色商业街区

对首次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商业街,分别奖励200、150、100万元,奖励资金不足国家、省、市奖励资金部分按照1:1配套原则给予补足。获得同类其他奖励的,参照上述政策酌情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