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现就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市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下拨。财政基本建设账户暂借区建管中心的资金时间已超过5年以上,未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资金已全部分配到位;二是区财政局已对部分资金进行清理,剩余资金待建管中心确定方案后清理。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滨江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报告)未完整披露部分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和结转固定资产金额,政府净资产低估。

整改情况:目前已敦促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补录完成。

(三)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度滨江区新增的专项债券中,4笔专项债券未按规定在发行年度内使用完毕。 “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长虹苑扩点(二期)”专项债券已达申报时约定收益期,但未产生收益。

整改情况:四笔专项债券发行年度内未支出的24025.1万元均在2021年度内使用完毕。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长虹苑扩点(二期)项目截止2021年10月底,已实现销售收益3221万元。

(四)部门预算追加和执行方法存在的问题

部门预算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追加。部分单位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部分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欠合理,个别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低。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人事部门和各执行部门沟通,加快人员经费预算追加工作,开展按季定期通报工作,督促各部门强化预算执行并,并在2021年8月出台《关于压减部门一般性出台的通知》,加强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以上是近一年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遗留问题审计整改,并在明年审计工作中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之一,切实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的监督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