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多式联运政策的通知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7-11 17:54 点击率:

区内各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扶持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2〕58号)的文件要求,现就组织2022年上半年多式联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内容

执行时间内的申报对象通过海河、海铁、乍浦支线等模式运输至宁波港的出口标箱。

二、具体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7月15日(周五)17点前,按所需材料顺序,依次提供出货量汇总、运费付款凭证及发票、集装箱协议、通知附件等相关材料,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寄至: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商务局1726室。

联系人:莫  兰  电话:81187711

虞文灏  电话:87702436

附件1:企业多式联运政策申报表

附件2:2022上半年多式联运政策申报汇总表

附件.wps

滨江区商务局

2022年7月1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多式联运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1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浏览量:

区内各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扶持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2〕58号)的文件要求,现就组织2022年上半年多式联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内容

执行时间内的申报对象通过海河、海铁、乍浦支线等模式运输至宁波港的出口标箱。

二、具体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7月15日(周五)17点前,按所需材料顺序,依次提供出货量汇总、运费付款凭证及发票、集装箱协议、通知附件等相关材料,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寄至: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商务局1726室。

联系人:莫  兰  电话:81187711

虞文灏  电话:87702436

附件1:企业多式联运政策申报表

附件2:2022上半年多式联运政策申报汇总表

附件.wps

滨江区商务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