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护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考核相关评分细则的通知》(杭城管综执联办〔2021〕3号)考核内容,现将《杭州市滨江区河道养护作业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高新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5日

杭州市滨江区河道养护作业考核办法

(2022年修订)

第一条  为提升滨江区河道管理水平,有效保证河道养护作业质量,提高作业效率,全面推进河道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考核相关评分细则的通知》(杭城管综执联办〔2021〕3号)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滨江区河道养护作业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指我区全部城市河道及河道配套附属设施(不含绿化)。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 制度建设;

2. 队伍建设;

3. 工人权益保障;

4. 规范作业;

5. 垃圾分类;

6. 督查检查;

7. 养护巡检和自查自改;

8. 信访投诉落实;

9. 智慧化管理;

10.创新管理;

11. 防汛防台;

12. 河道突发事件处置;

13. 排水口动态监管;

14. 涉河项目监管;

15. 河面养护;

16. 河岸养护;

17. 设施维护;

18. 河道违章;

19. 文明亲水;

20. 水生植物。

第五条  考核方式。按照《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技术要求》《关于印发2021年度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考核相关评分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采用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直接与养护费用及淘汰机制挂钩。

(一)以月度为周期,邀请局纪检组、区五水办、河长单位、各街道参加,不定期进行现场考核,主要内容是检查区河道养护、设施维护等现场情况以及工作台账齐备情况,结合日常管理实际,进行综合考核打分。

(二)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结果为基础,按照全年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计算,结合附加分赋分情况,最终得出年度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12个月考核成绩累加值)/12+附加分。

(三)其他考核事项。各种重要检查活动中,全国检查每查处1件扣50000元,全省检查每查处1件扣30000元,市级检查每查处1件扣10000元。

第六条  考核档次。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成绩均按下述档次执行: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7分(含)以上,良好97分—94分(含),达标94分—90(含)分,不达标90分以下。

第七条  费用核拨。每年根据考核成绩,以月度考核季度核拨的方式结算;季度核拨经费=〔月度应核拨经费累加值(三个月)-应扣款〕,并由养护作业单位填写经费申拨单,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审核后,逐级报批审领。

第八条  淘汰机制。考核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启动警告、清退、递补的淘汰机制。

(一)警告。在河道综合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

1. 月度数字城管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

2. 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保障处置不力的。

3. 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

(二)清退。在河道综合养护作业合同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养护合同,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 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年龄结构、人员数量、设施设备等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河道综合管养任务的。

2. 在合同期内累计被警告2次的。

3. 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

4. 月度考核连续2次不达标或一年内累计3次不达标的。

5. 年度考核成绩不达标的。

6. 市级河道管理目标考核连续3个月市级累计排名低于A类城区中等水平时(取中间名次,就高不就低),即启动清退机制,河道养护企业三个月累计排名最后一位即为被清退单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中标合同。

7. 上级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合同期内累计达到二次的。

8. 发生严重伤亡安全事故的。

9. 养护人员工资低于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未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未足额支付加班费。

10. 乙方向他人转包或分包养护项目的。

11. 乙方在河道综合养护服务过程中达不到管养要求标准的。

12. 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招聘规定数量的本地失业人员的。

(三)递补。被清退单位原则上由当年或当季区级考核累计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接管,直到被清退标段重新招标产生中标单位后再进行移交。

第九条  若遇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作业养护,须暂缓作业养护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河道保护管理中心确认后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可,可暂不列入抄告范围。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 杭州市滨江区河道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2. 杭州市滨江区河道作业养护考核成绩应扣款标准

3. 滨江区河道作业养护考核表

附件1

滨江区城市河道养护作业考核评分细则

一、通用评分标准(4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养护管理制度

未建立城市河道协同管理机制的扣2分;未建立河道保洁养护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制定河道保洁养护应急预案的,扣2分;物资不到位的,扣2分;未落实城市河道各项管理标准,包括生产运行管理、值班管理、巡查检查、重大节假日保障、抄告整改、信息报送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报告等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养护台账,记录真实、准确、齐全

未建立日常保洁养护台账的,扣5分;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的,每个扣1分。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台账、报表、年度计划、每月总结及下月计划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台账、报表、年度计划、每月总结及下月计划的,每件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2

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提高养护人员整体素质

河道养护人员年龄均不超过60周岁,每有一人超过60周岁的,扣1分;河道养护人员正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占比低于90%,每低1%,扣1分;养护专业技术人员按招标约定到位,每少1人,扣1分;每艘机械船应配有一名持船员证的员工匹配,每少1人,扣1分;未建立养护人员专业培训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开展培训的,每项内容扣1分。

3

工人权益保障

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保洁养护工人合法权益保障,确保合法用工。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保洁养护工人工资及津补贴未发放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未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和办理用工手续及相关保障条款等违规用工的,每人次扣1分;因劳资纠纷引起的保洁养护工人群体性事件,每发生1次扣1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4

规范作业

养护人员作业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及作业和着装规范,不迟到早退,作业时不得闲聊或从事无关工作;河面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养护人员有捕鱼、污染河道、破坏设施等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在岗的,迟到早退、作业时间闲聊或从事无关工作的,每人次扣1分;未统一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河面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或穿戴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巡查的每人次扣1分。

保洁船外观整洁、有统一的编号;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无破损 、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

保洁船外观不洁的,每次扣1分;保洁船无牌号的每船扣2分;垃圾清运车未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每次扣5分、车辆破损每辆扣1分。

5

垃圾分类

做好河道垃圾分类工作

做好河道、管理用房等垃圾分类工作,未设置分类垃圾箱,每发现一处扣3分;做好垃圾分类处理、清运工作,未做好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6

督查检查

各类监管、督查抄告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整改到位。

数字城管抄告件,每抄告1件,扣0.1分;抄告件亮黄灯,扣0.5分;抄告件亮红灯,扣1分。

第三方抄告问题,每抄告1件,扣0.1分;整改逾时的,每件扣0.2分,无故整改不到位,2次抄告,每件扣0.5分;抄告问题未整改未回复的,每件扣0.5分,2次抄告仍未整改未回复的,扣1分。(以上情况累计扣分)

其余各类监管、督查抄告问题,每抄告1件,扣1分;整改逾时的,每件扣2分,无故整改不到位,2次抄告,每件扣5分;抄告问题未整改未回复的,每件扣5分,2次抄告仍未整改未回复的,扣10分。(以上情况累计扣分)

7

养护巡检和自查自改

按照“一类河道每天全线巡查2次、未整治河道每周全线巡查1次”要求落实河道巡检,通过智慧河道平台做好巡检记录、自查自改记录

巡检频次不达标的,每发现1次,扣2分;每个巡查周期的巡查轨迹未覆盖河道全线的,每发现1次,扣2分;未按要求在智慧平台上报送巡查记录、自查自改记录、各类养护报表、重大节假日保障、河道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每发现1次,扣2分;养护报表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河道重大问题(驳坎坍塌、人员伤亡、水体黑臭、大量污染入河、大量鱼类浮头或死亡、严重安全隐患等)未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的,每件扣10分,未及时上传智慧河道平台的,每件扣5分;自查自纠工作未落实的,每个问题扣5分。(以上情况累计扣分,以智慧河道平台记录为准,智慧河道平台无记录的,该项不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8

信访投诉落实

认真做好三来件、民间河长、城市河道义务监督员等投诉问题的处置;建立24小时值班响应制度;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领导批评、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投诉信访件处理;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

推诿各类投诉,每发生1次扣2分;值班时电话无人接听,每次扣1分;被领导批评、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经确认有责的,每件扣10分;未在规定限期内整改解决的,每件问题扣5分;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10分。

9

智慧化管理

按照要求使用智慧河道应用平台办公

平台系统登录率低于90%,每低10%扣1分;一线巡查人员智河治河安装使用率低于80%,每低10%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市区平台联动办公,仍以线下流程流转,每次扣1分;智慧化、信息化材料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次扣1次;未按照要求执行信息安全规定,导致系统信息泄露、泄密,每发生1起,扣10分。

按照要求开展智慧河道应用平台的数据维护

未落实《城市河道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完成河道、河岸等数据录入的,每项设施扣5分;发现河道管理设施不报、不录的,每项扣5分;发现河道管理系统录入不完整、不规范或缺项、漏项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或者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基础信息数据更新维护,每次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0

创新管理

科学合理开展养护设备更新改造

城市河道日常养护设备上要开展科学合理的创新,包括养护运行船舶、河岸养护设备器具等;做到低污染、降噪音,未按要求落实养护设备改造的,每项扣1分。

11

防汛防台

1.制定防汛预案,落实人员、设备、物资。

2.做好防汛值班,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开展隐患检查,跟踪督查落实责任。

4.发现防汛问题,应急处置及时、有力。

5.及时总结分析,按要求上报过程总结材料。

未编制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扣5分;人员、设备、物资配置不足或无法使用的,每次每处扣10分。

防汛人员未能及时到岗值班的,每次扣2分;值班人员脱岗未做好值班工作的,每次扣5分;汛期通信联络不畅通的,每次扣1分。

汛前、汛中自查未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被市区两级抽查发现的,每处扣10分;经市区两级抄告未对问题落实整改并反馈的,每次扣10分(再次抄告加倍扣分);未按要求汇总上报防汛隐患督查情况的,每次扣5分。

出现应急情况,行动迟缓或推诿、搪塞的,每次扣2分;未处置或未采取相应稳定措施的,每次扣5分;市区两级督查后仍处置不及时、不得力的,每次扣10分;处置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影响的,扣20分。

未及时开展总结分析,梳理防汛重点部位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上报过程总结材料的,每次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2

河道突发事件处置

水体清洁;发现水体突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河道出现以下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的,进行相应扣分:

河道有污花、金虾儿或蓝藻等,每次扣3分;大面积污花、金虾儿或蓝藻等,每次扣5分;发生死鱼、次生灾害(蓝藻、水草爆发等)情况的,每次扣5分;沿河排水口晴天排水,每处扣5分;发现多处排水口的,扣10分;河道出现排水口排放油污,每处扣5分;遇到市政、建设施工工程引起的突发性污水管网检修、维护、破损等问题,造成污水溢流入河,每处扣10分;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视情况扣分。

13

排水口动态监管

做好排水口标志、建档工作,及时掌握排水口增减情况

未及时发现排出口晴天出水情况或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大量排污或未及时报告的,扣20分;未及时发现新增排水口或未设置排水口标志的,每处扣3分;未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的,每次扣5分;发生其他排水口失管情况的视情况扣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4

涉河项目监管

加强涉河项目批后监管,强化河岸安全管理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未及时报告的,进行相应扣分:

涉河审批施工场地河道范围内有较多垃圾、漂浮物的,每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扣完为止。

涉河审批施工场地有污水直排河道、围堰堰体未做到整齐密实导致水土流失,场地泥土标高高于围堰以及其他未按审批要求导致污染城市河道水质的现象的扣5分。

审批项目施工土方临时堆置在岸边,威胁驳坎安全的,以及其它未按审批要求对河道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涉河项目未按审批要求实施,存在防汛等安全隐患的,扣1分;在汛期未服从防汛指挥调度,没有根据防汛预案及时拆除围堰的,扣1分。

在城市河道范围内存在临时设施、构筑物、重车停放等对河岸安全带来隐患的行为,监管缺失的,扣5分。

二、现场检查评分标准(60分)

序号

养护类别

大类

小类

15

河面养护

河面水草、阻水物超过1平方米每处扣3分;出现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每处扣10分;整个河面布满水草、垃圾,每处扣20分;河面出现大面积死鱼,未及时汇报,未及时打捞,每处扣5分;河面保洁垃圾丢弃至河岸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0分。

河面零星漂浮物,每处扣2分;河面青苔,每处扣2分;河面浮萍,每处扣2分;河面零星死鱼,每处扣2分。

16

河岸养护

河岸园路未冲洗,每处扣3分;河岸垃圾堆积每处面积超1平方米的,每处扣5分;河岸垃圾堆积超过5平方米或垃圾随处可见的,每处扣20分;发现园路反扫的,每处扣20分;焚烧垃圾,每处扣20分;园路停放共享单车不规范,扣2分。

河岸硬化设施垃圾每处扣1分;园路积水,每处扣2分;桥下栈道积水,每处扣5分;河岸福寿螺,每处扣1分;景观雕塑未擦洗,每处扣1分;园路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每处扣1分;发现不规范垂钓人员、踩踏绿化、损坏设施、不加强劝阻的,每次扣1分。

17

设施维护

园路道板破损,每处扣2分;发现多处道板破损的,扣4分;挡墙破损,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挡墙破损的,扣10分;克顶破损,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克顶破损的,扣10分;护坡破损,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护坡破损的,扣10分;护栏破损,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护栏破损的,扣10分;设施严重破损(空洞、塌陷、沉降、倾斜、移位、纵贯缝等),未做安全围护或者警示措施的,每处扣5分。

排口、警示牌等标识标牌不清晰,每处扣1分;排口、警示牌等标识标牌缺损或者脱落的,每处扣1分;警示牌等标识标牌油漆剥落,每处扣1分。

序号

养护类别

大类

小类

18

河道违章

河道保洁养护人员有以下行为或他人发生以下行为未及时发现,未及时上报,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进行相应扣分:

河道内网鱼,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网鱼的,扣6分;河道内电鱼,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电鱼的,扣6分;河道内洗涤,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洗涤的,扣6分;河道护栏晾晒,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晾晒的,扣6分;标识标牌晾晒、遮挡,每处扣3分;园路偷倒建筑垃圾,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偷倒的,扣6分;园路违章停放车辆,每处扣3分;发现多处违章停放车辆的,扣6分;未经城市河道审批建设施工,每处扣3分;未批施工造成重大违章并影响的,每处扣5分;在建施工项目擅自向河道排放工地泥浆水,每处扣5分;其他涉河违章问题的,按相关标准予以执行。


序号

养护类别

大类

小类

19

文明亲水

加强垂钓管理,营造有序垂钓环境,做到不踩踏绿地、不乱扔垃圾。检查中发现不规范不文明垂钓,每处扣3分。

沿线河道在指定垂钓点发现垃圾乱扔,每处扣1分;未加强巡查劝阻,每处扣1分。

20

水生植物

发现已完成生态治理项目缺失的,扣10分;发现生态治理项目中存在失管状态的,扣5分;生态浮岛破损,每处扣2分;生态浮岛多处破损,扣4分;曝气机损坏或脏乱,每处扣2分;发现曝气机多处损坏或脏乱,扣4分;水生植物缺修剪,每处扣2分;水生植物大面积缺修剪或欠收割,扣4分;水生植物层次凌乱,每处扣2分;没有按要求完成水生植物季节性集中修剪的,每条河扣20分。

生态浮岛有垃圾,每处扣1分;生态浮岛植物缺失,每处扣1分;植物枯萎,每处扣1分;植物杂草,每处扣1分;植物绿萍,每处扣1分;植物病虫害,扣1分。

三、加分项

1、每月至少上报涉及河道方面的微博、微信、抖音等宣传信息4篇,被市河道中心录用的,微博每篇加0.5分,微信每篇加1分,抖音每篇加1分。

2、协助区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0分;获得市直部门荣誉称号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水设施河道中心及认可的社会组织评价优秀的,视情况加1-3分。

3、城市河道管理工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表扬的,每项酌情加1-5分。

4、同一内容或同一事件,加分扣分只计一次,按最高值计。

5、附加分共计10分,最高分超过10分的折算为10分,按月统计。

四、扣分项

1、每月至少上报涉及河道方面的微博、微信、抖音等宣传信息4篇,未达到数量要求的,每少一篇扣1分。

2、城市河道因养护单位原因,发生受到各级环保督察抄告的、上级部门批评的、反复有责投诉的、美丽河道摘牌的等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的,月度考核视情况扣5-15分。

附件2

市滨江区

河道作杭州业养护考核成绩应扣款标准


优秀

〔97分(含)以上〕

良好

〔94分(含)—97分〕

达标

〔90分(含)—94分〕

不达标

〔90分以下〕

备注

扣款数

0

10000元/分

20000元/分

50000元/分

例:得87分应扣款为3十8十15万元,合计扣款为26万元。

附件3

滨江区河道作业养护考核表

年   月   日

大类

小类

扣分

得分

通用评分

(40分)

制度建设



队伍建设



工人权益保障



规范作业



垃圾分类



督查检查



养护巡检和自查自改



信访投诉落实



智慧化管理



创新管理



防汛防台



河道突发事件处置



排水口动态监管



涉河项目监管



现场评分

(60分)

河面养护



河岸养护



设施维护



河道违章



文明亲水



水生植物



加分项(10分)



扣分项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