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迪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宠物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机制 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宠物数字化管理相关建议,主要是为了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犬只和犬主的监管,从而节约管理上的人力成本,对此出发点,我们深表理解。但给犬只佩戴北斗项圈和犬主佩戴北斗手环,并周期性地向管理平台发送定位信息和自身ID,恐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

1. 犬只佩戴北斗项圈和犬主佩戴北斗手环只能解决犬只和犬主的位置的问题,对于能否有效杜绝或减少宠物伤人事件,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宠物伤人取证效果甚微,取证是要直接证据,只有定位,不足以作为该犬只伤人的证据。

2. 自带电源的小型定位仪器,目前技术上讲,定位的精度可能还达不到所期盼的精度需求,且有遮蔽物或者周边环境复杂(如高楼、高架桥、树木较多等情况),定位效果更差。

3. 因养犬许可等相关的犬类管理事项,属市级委托下放事项。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窗口只负责犬证的办理、注销及迁移,且由辖区中队对犬类相关进行监管。在收到该提案后,我局第一时间已与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科进行联系,寻求指导。目前,政府为犬只免费提供芯片植入,犬主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注射,可用于协助犬主寻找丢失犬只;另外,办理犬证已包含犬只伤人保险(犬只伤人后狂犬疫苗的索赔)。

4. 该设备批量生产销售价格在100元左右,尽管价格不算太高,但是对养犬人士来讲是多出的一笔费用,居民的接受程度也大大降低。

5. 该提案所涉及的定位项圈及手环周期性地向管理平台发送定位信息和自身ID,进行注册和保活,涉及隐私。

综上原因,目前较难实现推广。

下一步,对于犬只的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继续加强“文明养犬”引导、宣传和执法保障工作,加大平时巡逻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处理相关问题,并在春秋季犬只繁殖活跃期适时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工作。区公安分局也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执法保障工作,涉及案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期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饲养大型犬、无证养犬、违规遛犬、流浪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办证率、查处率得到提升,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犬便必自清的守法、文明、公德意识有所提高,促进规范文明养犬习惯的养成。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 刘  勇              联系电话:8603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