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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22-07-15 17:39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现就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和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

3.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优秀项目,(得分90分及以上,不包括行政机关及一类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电子版);

(三)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

(四)申请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提案的中文说明;申请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发布的标准文本。

(五)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优秀项目评估验收报告(影印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本和书面资料于8月5日(星期五)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电子版《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附件2)发送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  89838836,华依  89837172。

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标准计量科


附件:附件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申请补助项目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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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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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现就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和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

3.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优秀项目,(得分90分及以上,不包括行政机关及一类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电子版);

(三)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

(四)申请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提案的中文说明;申请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发布的标准文本。

(五)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优秀项目评估验收报告(影印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本和书面资料于8月5日(星期五)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电子版《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附件2)发送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  89838836,华依  89837172。

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标准计量科


附件:附件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申请补助项目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