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

滨江区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

滨江区块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国发[2020]10号),围绕数字经济与新制造业“双引擎”发展战略,紧扣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战略目标,立足滨江区块特色优势开展差异化探索,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机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围绕推动杭州片区“两试验两示范”建设,更好地发挥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特色和优势,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抢占全球价值链制高点,力争将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空间与产业布局

整合自贸试验区内外开放资源,探索构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区”三位一体的开放新格局。

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的实施范围11.32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为:东信大道路以东、江南大道以南(含阡陌路以东、丹枫路以南、西兴路以西区域)、风情大道—滨和路—江晖路—滨康路—江淑路以西、南环路—长河路—滨康路—建业路—南环路以北区域,主要覆盖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域。重点发展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识别(安防)等产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区块链、网络通信设备、5G、智慧医疗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产业。

联动创新区滨江片区的实施范围26.16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为:北至江南大道、东至风情大道、南至浦乐路、西至闻涛路,主要覆盖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智慧新天地、智造供给小镇、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域,在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产业。

辐射带动区为自贸试验区功能拓展、项目落地、产业辐射的区域,范围包括全区。通过构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协同发展机制,充分吸纳改革创新与制度开放的溢出效应,加强创新政策和改革成果的创新推广,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半径和影响范围,构筑全区一体化高水平开放发展新体系。

三、主要目标

滨江区块将锚定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和领军企业优势,以现有产业集聚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努力打造“一中心四区”,即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力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的全球数字自由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数字产业国际引领区、数字金融发展先行区、数字政务服务示范区。

全力做好“八件事”:具体包括“五个先行先试”和“三个创新中心”,加快推动数字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先行先试、贸易平台全球布局先行先试、数字智能口岸监管先行先试、数字贸易规则创新先行先试和营商便利化改革先行先试。同时,充分发挥“双自联动”优势,打造数字技术创新中心、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和跨境电商创新中心。

实现六个更大突破:即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金融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数字服务出口、数字产业和人才集聚、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比重、R&D占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亩均税收、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数量全国领先。基本建立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数字经济、新制造业、新型国际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组织形式形成集聚,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创新型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引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增长极。

到2035年,在若干领域创新水平领跑全球,成为全球创新创业网络的关键节点。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建成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与国际全面接轨、具有中国特色高度开放的政策体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经贸新规则的重要策源地、原始创新高端制造的重要基地、推动国际经济交往的新高地,全面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四、具体实施计划

在数字经济领域先行先试,落实自贸试验区各项任务措施,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争取下放国家级和省级管理权限,积极争取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滨江区块试点,形成改革创新成果。集聚“数字创新”要素,培育“数字产业”,发展“数字贸易”,创新“数字金融”,建设“数字政府”,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一)集聚数字创新要素,建成一流数字科技创新中心

建成全球数字产业基地核心区、国际领先的“数据大脑”、世界级“数字湾区”,数字资源、数字技术、数字人才的要素活力得到充分释放,数字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建成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创业创新高地。

1、汇聚数字经济领域全球顶尖人才。实施科学家合伙人计划,依托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重点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等全球顶尖科学家。依托人才新政、新一轮“5050”计划,引导企业通过退休返聘、技术入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内外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加快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面向高新区及杭州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吸引一批数字经济、新制造领域急需紧缺型产业人才,培养以企业家、投资人、经理人为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高标准建设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探索科研成果潜力释放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发挥北航杭州研究生院作用,加快研发型人才的培养。

2、布局重大科研设施和创新平台。全力推进国家“芯火”平台、“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北航量子实验室、北航大科学装置、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浙大滨江研究院、杭州中科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杭州长光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聚焦数字经济和新制造领域,建设一批集“科学研究、应用研发、人才培养”多重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应用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利用好国家“芯火”技术平台和华为鲲鹏创新中心支撑平台,加强人工智能高端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等数字基础核心技术攻关,着力在“城市大脑”、新型数据库、智联网、智能驾驶、区块链、量子计算机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和创新成果。支持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

3、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科技企业梯队。切实加强大企业国际化培育工作,提升领军企业的全球性布局与行动能力和海外分支机构基础运营能力,在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识别(安防)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集团。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高科技公司实现境内外上市,抓住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两个机遇”,打造上市企业的“滨江板块”。依托成熟的数字经济产业链,在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识别(安防)、生命健康等领域培育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建立健全“雏鹰企业”培育机制,重点筛选科技含量高、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性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潜在独角兽、独角兽种子企业挖掘培育。

4、构建数字制造标准体系。推动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数字制造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研究,开展全过程试验验证,为数字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对标德国工业4.0标准,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指导,引导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共同构建符合滨江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数字制造标准体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在制造业各个领域全面推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深化数字制造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标准对制造业的整体支撑作用。

(二)集聚数字产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到2025年,力争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78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力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达到1个,优势制造业产业集群达到2个,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5%。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产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5、加快数字新基建建设。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探索在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及数字确权等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以自主深度算法、超强低耗算力和高速广域网络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布局IPv6、卫星互联网、6G试验床等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新基建”建设力度,支持移动、电信5G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助力5G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华为云平台、新华三ABC融合平台等专业数字技术云平台服务商为“新基建”提供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推进“1+N”工业互联网体系、 5G基站建设,集中开展IPv6规模化应用。

6、培育新制造业产业集群。以数字经济和新制造融合发展为导向,加快布局构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产业链条,围绕“BASIC”产业矩阵(大数据及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安防及网络安全、IoT物联网及IC芯片设计、云计算等产业集群),瞄准世界前沿,部署发展未来产业。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等基础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建设以城市大脑为核心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聚焦视频监控AI芯片、终端设备以及解决方案,打造以数字安防产业为基础、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为核心、以智能视觉产业为主导的“中国视谷”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峰。打造区块链产业发展聚集区,支持区块链可信数据基础设施及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度融合创新,开发应用场景。围绕半导体产业实施“强链延链”计划,实施集成电路攻坚工程,加强核心芯片、工控关键软硬件、车载系统、高端服务器等重点领域研发,做强人工智能、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硬”产业。

7、推动生命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以智慧健康、高端医疗器械、检测试剂、创新药为主导方向,打造千亿产业集群。重点围绕智慧健康,发展精准医疗、远程医疗、移动医疗、可穿戴检测设备等新兴服务业态。加快突破医疗器械产品产业化、工程化及标准化技术,培育分子诊断、生化诊断以及微生物诊断等诊断试剂产业集群。探索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委托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样品或产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的技术协作,建立符合新药研发特点的投入、收益、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创新药研发。积极争取创新医疗产品物价快速审批渠道及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相关试点,探索互联网医疗与人工智能、医养服务等多产业跨界互联,探索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跨界协同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发展。

(三)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新型数字服务贸易中心

到2025年,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服务贸易额达到152亿元,新型国际贸易占传统贸易之比达到三分之一,形成一批居于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成为引领全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探索形成促进数字服务出口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案例,为国家数字服务提供“滨江创新实践”。

8、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深化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挥滨江跨境电商产业链技术服务作用,集聚跨境电商综合平台、金融支付平台、国际物流平台、金融融资平台等,着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大数据开展研发设计,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支持企业海外注册商标,培育自有品牌。加快跨境电商企业及配套企业发展,联合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给全方位服务方案。探索优化原产地证书便利性签发。探索建设统一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企业通过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等模式开展线上交易,拓展企业出口渠道。

9、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转型升级,引导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数字识别(安防)龙头企业以“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的模式对外输出整体解决方案,突破单一硬件产品市场瓶颈;加快信息服务、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建立海外运营中心,深度融入当地数字创新网络;设立研发中心,并购先进技术,通过境外技术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注册境外商标,形成新的内生动力,提升数字服务出口核心竞争力。

10、加快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充分发挥数字贸易引领作用,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争取优先承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先行先试政策。加快数字贸易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举办数字贸易博览会。支持开展跨境数字贸易区块链应用,提高各类交易和数据流通安全可信度,为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提供跨境数据有序流动的便利。

11、创新数字化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全球中心仓、集货仓、前置仓和配送场站等建设,探索保税监管方式下全球维修、检测等业务,继续推动VMI业务试点,提升企业全球资源配置力。加强与长三角各主要海陆空铁港口监管协同,拓展“大区港联动”模式,覆盖至保税仓库,叠加区位优势与功能优势,释放乘数效应。

(四)创新“数字金融”,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

12、创新发展跨境支付。整合跨境支付、贸易融资等资源,搭建完备的支付结算体系,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服务小额化、交易高频次的跨境支付中心。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跨境支付业务,降低跨境电商结算成本,积极发挥银行卡清算牌照作用,发展多元化支付清算服务。推进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建设。推进跨境电商境内支付与境外支付市场一体化发展,支持拥有境外支付牌照企业通过并购方式申请境内支付牌照。支持培育有实际需求、经营合规且业务和技术条件成熟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提升区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支付效率。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解决涉外收支和结售汇数据可信问题。

13、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与结算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通道,支持企业搭建清算网络平台,整合全国银行与支付机构通道与资源,实现产业、资金、人才、技术、创新等全要素集聚的综合优势,提高中国支付清算服务水平和人民币国际化,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元化和差异化的支付服务。

14、完善全周期科技金融服务。围绕科技型企业的成长规律和融资需求,在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基础上,依托区块链技术为数据协同纽带,组织开展科技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用体系,探索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政策应用。建立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集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股权投资链条,依托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新产业。建立政府科技创新产业扶持专项基金,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支持。积极布局金融科技产业,集聚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活力强的金融科技企业。

(五)建设“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15、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建立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扩大数字经济、互联网、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领域开放;探索逐步放开境外资本在区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取消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的境外资本股权比例限制。

16、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建设政务环境最优区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完善“最多跑一次”,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证照分离”,实施“告知承诺”制,破解准入不准营。探索实行新经济企业集群注册制度。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全面提升市场建设法制化水平。优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度结合区块链技术与信用服务,建立企业数字身份和多维度诚信档案,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开展失信修复机制的探索,创新透明智能化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7、建设数字政务环境最优区。深化拓展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创建更多“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做优企业服务专区、网办掌办专区;聚焦高频事项,从物理空间、服务模式、联动机制等方面提质增效;深化公共资源数字交易改革,对标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系统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协同办公”,健全数据整合共享机制,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造滨江高水平治理的大脑。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体系,对具备监管条件的自贸区块内企业实施网上监管,探索实施简化申报、简证放行、简易征管等便利化举措,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推进部门数据归集、对接和服务下沉。

18、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协助推进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发挥省市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授权、确权、维权中的作用,探索开放快速通道支持跨境支付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建设,激发企业创新能力和创造活力。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争取在滨江落地杭州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滨江)巡回审判庭作用,打造知识产权特色专业法庭。探索建立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数字保护的应用场景,开展侵权预警分析、研判,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造网络交易大数据监测平台,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击模式,实现全方位数字化监管。建设中国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深化全省首家高新技术产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专业导航及拟上市企业IPO辅导等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探索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设立跨境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探索外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贸区设点经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席会议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滨江区块自贸管理机构,负责滨江区块建设和管理工作,向上对接省市自贸管理机构,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创新举措。根据创新清单设立工作专班,主要承担片区内制度创新、发展研究、经贸合作等组织、协调和落地等工作,确保滨江区块建设顺利推进,尽早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

(二)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滨江区块改革创新的政策举措。全面优化“1+X”政策,在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对区块内从事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识别(安防)等重点领域核心产业给予支持,引导创新要素向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集聚。支持区块内发行政府债券,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同时,区块内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在各领域深化改革开放试点、加大压力测试、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

区块内各相关部门、街道、产业园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建设方案。各管理主体要大胆尝试,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相互借鉴、互促共进,努力建设具有滨江特色的数字自贸试验区块。

(四)加强督促检查

区块内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要加快建立区块内企业库,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指标体系,获得及时、准确的数据。建立阶段性评估总结机制,开展评估评价和督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创新成果,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供参考资料(省市下发)

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指标体系(预期性)


主要指标

2019年

2022年

2025年



综合指标

GDP(万亿元)

0.159

0.208

0.260


外贸进出口(万亿元)

0.032

0.034

0.038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市对外公布数)

2.265

2.474

2.704


固定资产投资
  (万亿元)

0.011

0.012

0.014


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跨境网络零售(亿元)

22.05

25.53

29.55


数字贸易服务额(亿元)

113.4

131.27

151.97


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贸易额(亿元)

0.57

0.57

0.57


新型贸易与传统贸易之比(%)

30

31

32


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数字经济总量(万亿元)

0.112

0.141

0.178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75

75

75


数字贸易额(亿元)

113.4

131.27

151.97


优势制造业产业集群(个)

1

1

2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4.5

4.5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