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杭价费(2009)1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对全区40名捕捞渔民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共计39800元,现予以公示。收费标准见附件。

区发改局(区农业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淡水捕捞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机动渔船专业渔民

元/船.年

800

杭价费(2009)152号

2.机动渔船兼业渔民

元/船.年

1000

杭价费(2009)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