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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28 点击率:

新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CGHUJ1W法定代表人:孙士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

本机关依法查明,2021年01月10日,当事人新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萧闻路(长江路—江陵路)工程项目中存在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为杭滨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05号。

当事人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杭滨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0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滨综执强催(法)字〔2022〕第002号)。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滨综执强催(法)字〔2022〕第00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当事人应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到本机关(地址:滨江区西兴路635号   联系人:徐灵炯   联系电话:86687444)领取上述文书书面文本。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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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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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CGHUJ1W法定代表人:孙士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

本机关依法查明,2021年01月10日,当事人新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萧闻路(长江路—江陵路)工程项目中存在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为杭滨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05号。

当事人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杭滨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0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滨综执强催(法)字〔2022〕第002号)。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滨综执强催(法)字〔2022〕第00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当事人应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到本机关(地址:滨江区西兴路635号   联系人:徐灵炯   联系电话:86687444)领取上述文书书面文本。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