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9:46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8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动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逐步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同比增长47.5%,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网上征集公示1期,收到意见0条,公布公示结果1期。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依据《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严格把控接收、转办、回复各环节。依照《浙江省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法依规做好回复件的审查。2022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做好网站集约化维护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主动对接群众诉求,做到群众有呼声、网站有回应;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栏目建设,既让群众积极参与网站发布的身边事,又让各部门准确了解群众的迫切想法与意见建议,持续跟踪效果、不断改进方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力度,不断提高发布本行政机关政务要闻、通知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比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制度规范,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一是严格日常管理,通过后台把关、前台检查、定期检查、跟踪改进等方式,形成工作闭合回路,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二是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2022年度我局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发布解读能力与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557329/2023-00104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1 09:46:51

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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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8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动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逐步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同比增长47.5%,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网上征集公示1期,收到意见0条,公布公示结果1期。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依据《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严格把控接收、转办、回复各环节。依照《浙江省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法依规做好回复件的审查。2022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做好网站集约化维护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主动对接群众诉求,做到群众有呼声、网站有回应;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栏目建设,既让群众积极参与网站发布的身边事,又让各部门准确了解群众的迫切想法与意见建议,持续跟踪效果、不断改进方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力度,不断提高发布本行政机关政务要闻、通知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比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制度规范,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一是严格日常管理,通过后台把关、前台检查、定期检查、跟踪改进等方式,形成工作闭合回路,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二是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2022年度我局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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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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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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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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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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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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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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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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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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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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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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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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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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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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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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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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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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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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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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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发布解读能力与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