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03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要求,区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预决算、预算执行、直达资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政府信息1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科室按要求制作、更新政府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后由专人统一对外发布,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229244069/index.html)作为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同时积极发挥微信平台作用,通过“滨江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财政动态、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421条。

(五)监督保障

落实“每月一评”机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为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门户网站日均信息发布数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效果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打造“阳关财政”政务公开品牌。一是信息发布规范化。按照新修订的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重点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多元化。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的基础上,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探索开展H5解读,助力提升解读质效,增强政策影响力。三是工作能力专业化。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1421/2023-00203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03:18

滨江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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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要求,区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预决算、预算执行、直达资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政府信息1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科室按要求制作、更新政府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后由专人统一对外发布,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htz.gov.cn/col/col1229244069/index.html)作为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同时积极发挥微信平台作用,通过“滨江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财政动态、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421条。

(五)监督保障

落实“每月一评”机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为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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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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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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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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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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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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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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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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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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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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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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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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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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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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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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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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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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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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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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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门户网站日均信息发布数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效果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打造“阳关财政”政务公开品牌。一是信息发布规范化。按照新修订的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重点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多元化。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的基础上,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探索开展H5解读,助力提升解读质效,增强政策影响力。三是工作能力专业化。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