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0 点击率: 字体:[ ]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分局以门户网站作为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范围涉及环境通告、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行政执法、专项计划等。2022年我分局共发布信息704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8条,微博328条,微信68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量居前的栏目有:“环境通告(夜间施工许可)”199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申请公开件我分局注重提高答复质量,每份答复书均征求业务处室和法律顾问意见,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注重沟通联系,做好申请人诉求指引和释疑,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注重优化内部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审核纠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逐级审批,完成人工检查和在线纠错后才对外发布。建立栏目更新台账,定期对照检查。用好网站监测平台,及时整改错误链接、严重表述性错误等问题,加强运维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要求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运用目录列表、超链接、页面内嵌等方式呈现信息内容,信息展示界面清晰有序。

(五)监督保障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以分管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主抓落实每月进行自查,每季开展交叉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贯彻《条例》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形式不够丰富,解读不够活泼通俗。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分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增加专门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解读方式,以图解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11330108H/2023-0022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30:38

滨江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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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分局以门户网站作为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范围涉及环境通告、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行政执法、专项计划等。2022年我分局共发布信息704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8条,微博328条,微信68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量居前的栏目有:“环境通告(夜间施工许可)”199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申请公开件我分局注重提高答复质量,每份答复书均征求业务处室和法律顾问意见,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注重沟通联系,做好申请人诉求指引和释疑,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注重优化内部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审核纠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逐级审批,完成人工检查和在线纠错后才对外发布。建立栏目更新台账,定期对照检查。用好网站监测平台,及时整改错误链接、严重表述性错误等问题,加强运维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要求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运用目录列表、超链接、页面内嵌等方式呈现信息内容,信息展示界面清晰有序。

(五)监督保障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以分管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主抓落实每月进行自查,每季开展交叉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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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贯彻《条例》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形式不够丰富,解读不够活泼通俗。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分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增加专门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解读方式,以图解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