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8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新开设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结合时事热点开展以案释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动态更新行政执法、组织机构等信息,围绕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49条、行政复议决定书90份、部门文件11项、政协提案复函4条等,通过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发布微信2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局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牢固树立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2022年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改造优化网站功能,完善网站搜索功能,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继续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新增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8项子栏目,全方位、多角度的展现和解读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升级打造“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结合时事热点以案释法,图文并茂解读法规政策,增加趣味性和可读性,便于群众接受。依托滨江宪法公园、民法典公园及全区各类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结合“法助共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等主题不定期举办户外法治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各处室拟公开的各类信息材料,先后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的要求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

(二)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

(三)沟通联系,提升工作成效。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90/2023-00227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38:31

滨江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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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新开设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结合时事热点开展以案释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动态更新行政执法、组织机构等信息,围绕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49条、行政复议决定书90份、部门文件11项、政协提案复函4条等,通过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发布微信2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局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牢固树立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2022年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改造优化网站功能,完善网站搜索功能,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继续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新增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8项子栏目,全方位、多角度的展现和解读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升级打造“滨江区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结合时事热点以案释法,图文并茂解读法规政策,增加趣味性和可读性,便于群众接受。依托滨江宪法公园、民法典公园及全区各类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结合“法助共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等主题不定期举办户外法治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各处室拟公开的各类信息材料,先后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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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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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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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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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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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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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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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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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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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的要求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

(二)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

(三)沟通联系,提升工作成效。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