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双落实。

一、主要举措和措施

1.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施策,全力处置本土疫情,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依法依规全力抗击新冠疫情。加强疫情防控法治普法宣传,利用“滨江卫健”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宣传册、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网格巡查责任落实,每月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闭环整改。

2.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局班子对照相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开展警示学习、研讨剖析。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准则》《条例》《办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红线” “底线”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月”、“精神卫生法”宣传日等,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

3.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检查指导与严格执法并重,不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检查单位数共计359家。全面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辖区248家医疗机构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对42家医疗机构因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组织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治理,对1家养老机构内设医院因病历书写不规范、未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给予警告并罚款13500元的处罚。加强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一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市“示范优案”。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我局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引领和法治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开展形式和有效性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认真开展述法。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滨江建设决策部署,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职。

2.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局党委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依法防控新冠疫情等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

3.完善决策机制。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方面的作用,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2.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游泳场所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重拳打击无证行医等严重影响健康的卫生违法行为。综合利用集中培训、网络学习、执法稽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办案能力。

3.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提高社会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知晓和认同感。强化对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重点管理相对人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