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环节,提升政府采购绩效,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采监〔2019〕10号)等,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3年1月28日-2月3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馈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联系人:何未奇,联系电话:0571-89521209。

2、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22903746@qq.com或传真:0571-89521554,请在标题处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3、信函反馈

请将信函寄送至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滨江财政大楼7楼701室,邮编:310052)。来信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反馈意见”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