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务专题专栏“六稳”、“六保”专题滨江区政策及政策解读
阳光政务专题专栏“六稳”、“六保”专题滨江区政策及政策解读

新年第一天重磅发布!滨江区“抢抓先机拼经济 稳中求进开门红”政策32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1-03 10:33:49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经济稳进提质,主动对标对表、自我加压奋进,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暖心关爱稳岗位行动

一、“十送”关爱暖滨心

鼓励和倡导在滨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杭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外省籍参保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二、支持企业春节稳岗留工

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抗疫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省外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区内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在岗外省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给予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春节期间生产经营用电费用最高50%的补助。

三、落实返岗包车补助

2023年春节期间,区内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助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四、强化企业稳岗指导

举办“面对面听需求·点对点送服务”现场恳谈会,强化春节期间稳岗用工指导服务。举办“企业座谈听需求”现场恳谈会,联合产业平台邀请区内10家以上重点企业深度互动。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职工休息休假和因疫情居家职工的工资待遇,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切实为留岗过年省外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安薪”短信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企业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势,提升“云端”调解效率,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二、促进就业保用工行动

六、加大企业用工支持力度

对区内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来杭就业,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助。对我区规上企业,在2023年1月至3月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就业10人(含)以上,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再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七、鼓励机构助企招工

对我市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单家机构最高补助10万元。通过在部分省外劳动力密集的区县(市)建立劳务协作站,积极招引外地富余劳动力来滨江就业,按招工贡献对劳务协作站进行补助。劳务协作站为滨江企业输送或派遣新员工(首次来滨江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对劳务协作站按1000元/人给予招工补助,每个劳务协作站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八、开展“千企万岗”招聘

高新人才网首页开辟云聘会活动专区,为区内企业免费提供数智引才平台,提供在线发布岗位、人才智配、远程面试、生源检索、空中宣讲等服务。开展高能级产业平台、数字经济行业、2023届毕业生专场等“直播带岗”活动,为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提供岗位,推介我区人才就业环境。

九、组织省际劳务协作

开展重点企业用工形势监测分析。联合对口援助合作帮扶等相关地区开展“云上送岗位、新春来就业”网络直播劳务协作招聘活动,招引务工人员节后来滨工作。

三、扩大生产稳增长行动

十、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产值分档给予奖励:产值超过1亿元(含)、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企业,2023年一季度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2023年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含)—1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一、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收分档给予奖励:营收100亿元(含)以上,一季度同比正增长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营收20亿元(含)—10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营收1亿元(含)—2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2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鼓励企业月度升规

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一季度新上规(转规)的工业企业,且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在给予一次性10万元上规奖励的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三、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增加营收

对已在库(新入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50万元;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3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四、支持企业扩大本地采购

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生产的软、硬件产品,2023年一季度采购金额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本地非关联采购金额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支持企业加大国产装备改造

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从高不重复”“关联采购不享受”原则予以支持。

四、科技创新强动力行动

十六、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十七、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

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十八、加快国高企资助政策兑现

及早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和鉴定服务,协同将国高企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提早到一季度末完成。

五、提振消费促繁荣行动

十九、深化“活力暖冬 智汇BINGO”消费季活动

鼓励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主体抢抓元旦、春节、元宵消费旺季,开展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补助金额)的50%对活动主办方给予资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十、提振餐饮消费

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推出外卖送餐服务,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等促消费活动,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对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5%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量排名前10位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一、支持规范商业外摆

鼓励企业按照“‘繁荣’与‘市容’同频同向”的要求,规范开展商业外摆,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复苏。

二十二、开展“畅游滨江”活动

通过工业旅游、老街文旅及演艺活动融合,拓展滨江特色旅游。旅行社带团单次30人以上住宿滨江的,给予每人每天50元补助。

六、开拓市场抢订单行动

二十三、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对2023年一季度出口增速实现正增长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外向型企业,实行梯度分段奖励。

二十四、鼓励企业抢抓外贸订单

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杭州市“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抢抓外贸订单,对一季度出海参展、拜访客户等商务活动,按企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最高70%的比例补助,每人不超过2万元。通过萧山机场出境的,根据参团人数,参照人才相关政策提供专用通道便利服务。努力帮助提高企业人员出入境办证、办检服务效率,助力企业人员高效“走出去”。

二十五、鼓励企业举办和参加展会

大力开展海外展会推介活动,一季度组织企业参加美国CES国际消费电子展、迪拜安防消防展、迪拜国际医疗展等专业性展会10个以上,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70%的补助。加快会展行业服务便利化改革,试点推进5000人以下“会展一件事”,审批流程从20个工作日减少为7个工作日。

七、提速增效扩投资行动

二十六、强化投资攻坚

进一步加强资金、用地、能源要素保障,确保2023年政府专项债储备项目资金需求45亿元以上。实施抓项目扩投资优结构攻坚计划,举办2023年一季度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全力以赴高质量抓项目、抓高质量项目,推动一批产业项目和迎亚运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抢抓亚运前工期进度。对于在省市“赛马”激励中贡献突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优秀评选激励。

二十七、招商引智提质增效

围绕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双引擎”发展战略,聚焦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生态圈,持续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和高端人才团队招引力度。加大频次举办专题招商推介活动,计划一季度组织赴市外小分队招商活动不少于50家次,力争新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链优质项目不少于10个。

二十八、鼓励建设项目留工稳岗

2023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2023年元宵节前复工且高峰用工量(参考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达到2022年四季度项目平均用工量60%的项目、2023年一季度全省省内建筑业产值排名1-30的我区建筑企业以及2023年一季度我区建筑业企业省内建筑业产值排名前五的企业,区住建局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相关条款对施工企业予以信用奖励。对春节期间坚守我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的建筑从业人员,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留工补助;对2023年元宵节前返岗开展生产的建筑从业人员,按300元/人的标准发放复工补助。

二十九、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土地出让

对采取“带方案”出让的产业用地,通过准入提前研判、要素提前保障、材料提前预审等,保障竞得企业在土地出让当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桩基先行备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五证”,实现“拿地开工”。

八、优化服务强保障行动

三十、加大信贷投放和融资力度

依托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广泛开展投融资路演及培训活动,力争2023年一季度信贷投放额占全年总额的30%以上。加大普惠小微知识产权贷款支持力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免费提供云上品牌指导站账号(商标SAAS管理)及物联网运营平台基础账号(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等)服务。

三十一、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力争2023年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余额突破4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为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200万以下的贷款开展见贷即保业务,担保费不高于0.6%。区财政安排3000万元建立担保风险池,专项用于担保损失核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企业年度日均担保余额的1%给予担保风险补助,单一担保公司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三十二、提供便利化创业服务

运用“创业直通车”“移动审批车”等灵活的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创业课堂”入园入企、“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在市民中心企业登记自助服务区设立专职导办员,实时指导商事登记业务。


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