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通知》(区编办〔2007〕3号)文件精神,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基金管理分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本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郁帆,联系电话:0571-89520937)
根据《关于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通知》(区编办〔2007〕3号)文件精神,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基金管理分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本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郁帆,联系电话:0571-8952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