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解除胡孟娴同志管理七级普通职员聘用合同(解聘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
解除虞筠霄同志管理八级普通职员聘用合同(解聘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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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3319843X/2023-1904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3-12-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 | 人事任免 > |
索引号
73319843X/2023-19049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2 14:22:41
关于解除胡孟娴、虞筠霄同志聘用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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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解除胡孟娴同志管理七级普通职员聘用合同(解聘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
解除虞筠霄同志管理八级普通职员聘用合同(解聘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