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 号):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docx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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